普庆锋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县城玉屏供电所与永和步行街之间小段道路进行整改的建议》的第7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优化交通路网,方便市民步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改屏边县玉屏供电所围墙与永和步行街住房之间的通道十分必要。
玉屏供电所围墙与永和步行街住房之间的通道下行为居民住房,已无向外扩宽的空地,同时,视角受限,车辆通行存在安全隐患,将不考虑改为车行道。下一步我局将在道路下口设置台阶等障碍,严禁车辆通行。考虑县城区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因素,将该路段作为车辆临时停放点。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