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杨林等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大龙树社区办公所在地至砖瓦厂断头路硬化美化亮化的建议》的第7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优化交通路网,方便市民步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人居环境,对大龙树社区办公所在地至砖瓦厂断头路硬化美化亮化十分必要。
我局结合环西路改扩建建设工程施工,将对砖瓦厂至环城路路段进行硬化、美化及亮化。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