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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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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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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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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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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解读《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贯彻〈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
一、制定背景
为依法行使自治权和维护各民族平等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根据《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屏边苗族自治人民政府贯彻〈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共有七章五十一条。
(一)第一至五条。包含《屏边苗族自治人民政府贯彻〈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的制定法律依据、适用范围。
(二)六至二十条。主要包含经济建设。
(三)第二十一至二十五条。包含财政、税收、金融工作。
(四)第二十六至三十七条。包含社会事业。
(五)第三十八至四十条。包含干部及人才队伍建设。
(六)第四十一至四十七条。包含民族关系。
(七)第四十八至五十一条。对相关节日和自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了规定。
三、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主席令第46号)
四、文件有效期
《屏边苗族自治人民政府贯彻〈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