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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31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0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3年2月8日,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卬发实施《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屏卫规发〔2023〕1号)。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7月15日正式实施。2023年2月8日,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云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并公布《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自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为保障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了《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适用规则》《裁量权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2022年12月1日完成初稿;12月6日通过屏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办公OA系统发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采纳吸收。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云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在法定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根据立法目的和行政处罚的原则,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正确、适当地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作出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所适用决定的选择适用权限。

  三、主要内容

  《适用规则》共有26条,主要内容是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原则、处罚裁量等级、自由裁量权适用程序和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裁量权标准》共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62个,700余个违法行为,主要内容是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

  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定义。为增强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针对性,《适用规则》第三条明确,“本规则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在法定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根据立法目的和行政处罚的原则,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正确、适当地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选择适用权限”。

  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范围。《适用规则》第六条规定,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本规则是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执行的指导性文件,不直接或间接作为处罚依据。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卫生健康委、云南省政府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则。

  (三)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原则。目前,在执法监督和办理行政复议、参加行政诉讼、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中,本机关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案件,仅就个案本身来讲,原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但当事人仍申请复议、提起诉讼、进行来信甚至来访,因为当事人认为“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滥用执法权,处罚显失公平、公正,幅度过重”。相同的案件(包括时间、地点、方式、范围、影响、标的等)都相同的情况下,最终处罚的幅度不一,有时候甚至相差很大。为此,《适用规则》规定,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程序正当、综合裁量、处罚种类适用、法律依据竞合适用等原则,在执法实践中处理案件时,应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各种客观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

  (四)关于行政处罚裁量等级。《适用规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将行政处罚裁量等级划分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适用情形,并对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的概念和范围进行了具体明确。

  (五)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程序。为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规定了适用程序,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办案机构调查取证时要收集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处罚情节的证据,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要说明裁量理由并附规范性依据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二是明确法制机构对办案机构是否说明裁量理由并附有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处理;三是明确办案机构应当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案件范围;四是明确办案机关裁量告知要求。

  (六)关于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的监督。为合理、合法、科学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和杜绝行政处罚轻重失衡、宽严失度、滥用执法权的现象,有必要加强对自由裁量权行使行为的监督。《适用规则》明确规定,一是办案机构应当定期对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复查,发现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应当主动纠正;二是办案机构的上级机关应当不定期对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责令纠正或者直接予以纠正;三是卫生健康部门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应当纠正并予以通报。同时,《适用规则》还明确了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构成执法过错的四种情形,依照相关规定需追究有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四、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马开聪

  咨询电话:0873-3226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