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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屏政发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10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屏政发〔2022〕4号
  • 发布日期
    2022-03-2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边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省州驻屏有关单位:

  《屏边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21〕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以全力高质量建成“三个示范区”为重点,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激励创业创新,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产业链主导型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扶持一批高税收高利润企业、增加一批成长入规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企业,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和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全州平均水平。

  ——市场主体多起来。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4082万户、年均增长16.11%,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0户;企业数量达到0.2982万家、年均增长24.93%,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33家。

  ——市场主体大起来。到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数量达到45家、年均增长11.5%,力争实现倍增。大力扶持“链主”企业,积极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壮大。

  ——市场主体活起来。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比例超过53.5%;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0.74万个左右。

  ——市场主体强起来。到2025年,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600件;“二品一标”农产品达到56个;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20家,特色小微涉旅企业50家,新业态企业3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1个,等级旅游民宿2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屏边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跟踪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培育市场主体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扛起狠抓落实的责任,知责担责、知重负重,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按下市场主体培育“快进键”,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二)压实责任,制定配套措施。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按照《红河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河州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的通知》(红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1〕1号)文件,于本实施方案印发2周内制定本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培育计划,报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实施。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

  (三)跟踪落实,强化督查通报。县直有关牵头部门要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6月30日、12月20日通报市场主体培育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

  (四)加强宣传,有效引导预期。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屏边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主要任务

        2.屏边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主要任务分解

  



附件【附件1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主要任务、附件2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主要目标任务分解.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