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公开
何忠诚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区建筑垃圾监管的建议》的第4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随着城镇化建设也不断加快,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也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处置不善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污染城市环境,破坏城市形象。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管理,我们从以下几点进一步推动县城区建筑垃圾监管工作。
一、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管理。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是建筑垃圾管理的重要环节,下一步我局积极向自然资源局建议,在屏边县国土空间规划中设立一处县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确保县城区建筑垃圾实现规范处置。
二、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我局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装修垃圾企业化管理工作,实行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做到对接正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进行清运服务,鼓励引导个体车辆加入专业化运输公司,实现公司统一化管理、调度,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
三、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由我局牵头制定,争取努力完善屏边县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对建筑垃圾的监管流程和各部门职责进行明确,从源头工程项目减量排放、中间车辆运输规范、末端综合消纳等实现对建筑垃圾处理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实现建筑垃圾处理全流程监管。
四、强化建筑垃圾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密闭规定,严格查处道路抛洒滴漏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破坏城市道路及市容环境的行为。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做好部门联动,形成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合力,加大建筑垃圾处置整治,克服松懈思想,巩固前段整治成果,将建筑垃圾整治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常态化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权下沉后属地综合执法责任,促进长效管理。
感谢你们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赵映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