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公开
童文祥代表:
你在屏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的第3号建议,已于2021年办理结果为C类。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我局对该建议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据《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边县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16条措施的通知》(屏政发〔2022〕10 号),本县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购买开发商销售的商品住房,凭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4万元;2022年,符合本县农村户籍人口购买一手商品住房政策补助27户,补助资金合计108万元。
二、为扩大购房补贴对象,2023年2月3日,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屏边县房地产企业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县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了座谈,参会人员畅所欲言,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制定2023年屏边县惠企利民措施积极建言献策;2023年3月2日,县政府印发了《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边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屏政发〔2023〕7号),为扩大消费需求,鼓励购房置业,购买县城区开发企业在售一手商品房住房70平方米以上(含70平方米)给予住房补贴3万元,补贴套数为200套,购房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和开发商各补贴50%;补助对象以户为单位,不受地域、户籍、职业等条件限制。为提高购买商品住房补助政策群众知晓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制定了《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屏边县2023年鼓励购买商品住房政策补助的公告》并于3月30日在屏边苗乡抖音账号、云南红河发布、屏边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和宣传,同时,函至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帮助宣传。截至2023年7月31日,初步审核符合补助118户。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赵映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