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学荣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基层干部离职补贴的建议》的第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屏边县民政局对此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议办理事宜,并全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在职期间固定生活补贴和落实村(社区)干部“两险一补”的通知》(屏政发〔2008〕55号)规定,离任补偿采取一次性补偿的办法,根据享受对象任职年限,每任职一年补偿一个月岗位补贴,补偿费按离任时最后一个月固定生活补贴为计算标准。2021年换届选举结束后,经县民政局统计,2016年以来全县村(社区)离任干部中符合条件享受离任补偿的有155人,补偿资金为2577963.49 元。县民政局提交“屏边县关于2016年以来村(社区)离任干部离任补偿情况的报告”经常委会通过后,以请示的方式帮助解决屏边县2016年以来村(社区)离任干部离任补偿资金。目前,村(社区)离任干部离任补偿金2577963.49 元已划拨到7个乡镇,由各乡镇兑现到离任干部手中。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