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国清代表:
您在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人工种植的杉木等树木林划分出公益林区的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由于历次区划界定技术标准不统一,技术力量和设施薄弱,导致我县在区划生态级公益林时,存在把部分老百姓持证的人工林地、农田、农地被划入生态公益林范围。为解决在公益林区划时这些不合理现象,我局已多方反映,积极寻求解决办法。2017年9月,经省森林自然中心、州林业局规划队和县林业局技术人员利用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图、生态公益林落界成果、最新二调图、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等已有成果资料,将室内判读和外业实地调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目视解译影像图接合日常林业工作所掌握的现地情况,对原在公益林内区划存在错误的地块进行纠正(主要指将非林地区划为公益林的地块)和集中连片的人工过熟林、成熟林符合剔出条件地块进行完善,现核实:已剔出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1.7904万亩,2019年6月,国家已最终审核通过我省上报的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果。2019年8月我县开展省级公益林修编工作,现已经把群众符合条件持有证的农田、农地、人工杉木林地被划入省级公益林地块给予剔出,材料已经逐级上报州级林业部门,待上级部门批复后,我们将按照公益林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公益林实际情况做好生态公益林区划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1月8日
办理结果:A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