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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人大建议第3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县人大玉屏镇代表团(吴红昌等10人):

  你们在屏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把玉屏镇四个社区城中村、滴水苗城玉水寨、滴水寨片区纳入城市物业管理范围的建议》第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已组织环卫站、城建监察大队、安安物业公司对整个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大龙树社区、卫国社区、大围山社区、玉屏社区、滴水苗城片区、逸情湾湿地公园、牧羊河湿地公园、老昆河公路、新城区部分路段)的所有之前未纳入城市保洁范围内的道路、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摸排、调查、统计完毕。

  二、工作方案、人员等前期工作现已完成,并积极争取将所需资金纳入今后每年度财政预算,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常开展保洁工作。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