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光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九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延伸火山旅游观光道路建设的建议》的第51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照《屏边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大围山国家公园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大围山外围产品打造建设方案》,我办将你们提出的51号提案纳入B类情况办理,其理由是:一是我们虽然已经完成《屏边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大围山外围产品打造建设方案》等规划,但近期的旅游重点工作还在滴水苗城AAAA级景区的创建当中,待滴水苗城景区创建工作完成,我们将逐步完善县城周边旅游步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屏边县引进的亿一集团,已经对火山口片区进行了规划,已将阿季伍、火山口片区、尖山片区纳入规划范围,若该项目能落地,将加快屏边县内旅游步道、观景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对于屏边景区景点及县城区域的旅游步道建设,我办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力争早日启动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