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红、董琼芬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犬只管理及狂犬病疫情监测与处置的建议》的第13号(综合类)。提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监测狂犬病和注射狂犬病疫苗县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列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的一类,发现染上狂犬病的犬必须扑杀进行无害化处理。但我县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县,有养犬只的习惯,过去交通不便流行性传染病少,大家都养成自己的犬是温顺的,无病的定性惯例,对狂犬病的危害性认识浅薄,防范意识不高,不让兽医员向自己的狗注射狂犬病疫苗,防不慎防,才酿成了多列狗咬人死亡的事件。今年县畜牧兽医局在有条件的乡镇成立了社会购买服务动物防疫合作社,主要工作:1加大不明原因死亡的犬科、猫、鼬科等狂犬病传播宿主动物,疑似死于狂犬病的家畜,以及行为异常、高度疑似狂犬病的动物进行监测;2重点对农村犬、猫,城镇流浪狗、猫以及医院就诊的犬、猫进行狂犬病监测检测,发现疑似狂犬病的狗、猫家畜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3要求养犬只的养殖户要把自己的犬牵到当地动物防疫合作社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或者要求合作社工作人员到自己家中注射。4掌握狂犬病感染及流行情况,评估流行趋势和流行风险推动实施狂犬病消灭计划等为大家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绿色的社会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县畜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