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耀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县城区部分住宅小区“脏、乱、差”等现象实行定期督促检查的建议》第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由于我县商业开发的居民小区起步晚且规模小。广大小区居民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物管费意识模糊,导致很多住宅小区无人管理的窘境,“脏、乱、差”现象突出。
为加强我县国家级卫生县城的巩固、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和民族风情旅游小镇的创建工作,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并采取以下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一是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文件要求,指导和协助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通过正规途径选聘符合大多数业主意愿的物业管理公司;二是根据红河州住建局2018年1月下发的《转发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后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城市管理、民政、公安、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后的物业管理需要多部门共监管、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把我县的物业企业、小区管理好。三是建议政府继续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县级领导挂钩联系督查片区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检查督促有问题的小区进行限期整改。多方合力,尽快结束各住宅小区无人管理的尴尬局面,从根本上解决住宅小区“脏、乱、差”等现象。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