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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提案第1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陶玉书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垃圾箱放置点的建议》第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现已组织环卫站、城建监察大队、安安物业公司对整个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大龙树社区、卫国社区、大围山社区、玉屏社区、滴水苗城片区、逸情湾湿地公园、牧羊河湿地公园、老昆河公路、新城区部分路段)的所有垃圾箱设置点进行全面摸排、调查、统计,需增加塑料垃圾桶423个,可卸式垃圾箱29个电动垃圾车6辆。

  由于我局财力极为有限,所需资金主要靠上级财政补助,环卫治理的任务异常沉重,财务运转十分困难,目前筹集到资金40万元,计划采购电动垃圾车2辆,塑料垃圾桶120个,待采购完毕后对部分影响市容的垃圾箱进行更换。

  在下步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将根据调查、统计情况结合城市管理、卫生保洁、市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垃圾箱,设置点进行统一的合理规划设置。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