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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委员提案第11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毛文华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屏边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殡葬事业建设步伐的建议》的第1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推动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县民政局牵头玉屏镇、住建局、林业局、国土局等多家部门于2013年、2016年先后两次召开了殡葬用地选址意见的听证会,但因屏边县城周边地形条件限制,殡葬用地选址困难,对选址意见不统一,殡葬用地选址一直没有确定,全县殡葬改革工作一直无法推进。

  《屏边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正在修改当中,完成之后我局将尽快向各单位各部门对《屏边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按相关程序提交到县政府。

  2018年9月12日,民政局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提请县人民政府尽快研究确定屏边县殡葬用地选址的请示》以及《屏边县殡仪馆及公墓建设用地选址方案》,恳请县人民政府尽快研究确定屏边县殡葬用地选址问题,目前正在等待县人民政府的答复。民政局下一步将切实加大与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沟通协调力度,尽快确定屏边县殡葬用地选址,加快我县殡葬事业建设步伐。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对题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