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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民宗局对屏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08-20 浏览次数:

王玲英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打造永胜母租白成为苗族特色旅游村寨的建议》的第5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打造民族特色村是县民宗局的工作任务之一。根据民宗系统项目申报要求,民族特色村项目实行提前上一年申报制度,即:本年度实施的特色村项目必须是上年度申报方可实施。省民宗委已于2017年3月下达了全省2017年度的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项目,根据全省民族特色村项目规划,我县的民族特色村项目计划安排在2018年。因此,在此期间省级不再增加项目,且一个民族特色村项目资金仅100万元,无法满足母租白村的建设需要。我局已主动向省、州县领导汇报,争取建设母租白民族特色村,经与县发改局对接协调,新现镇人民政府已将母租白村特色民族村建设规划上报县发改局,待发改批准项目实施时,我们将及时争取项目资金注入,切实推进母租白特色民族村建设步伐,将其打造为苗族特色旅游村寨。

  感谢你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及时给予办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宗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