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峰等委员:
你们在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已拆校点资产管理的建议》的第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日益加快、大批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农村学龄人口日趋减少的实际,根据省、州教育发展政策和县委加快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实施意见,综合我县县情,从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的角度出发,我县先后撤并了部分村校点和屏边县第三中学,整合资源、资金和师资进行集中办学,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撤点并校后,造成部分校舍闲置。
收到建议后,县教育局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多次研究已拆校点资产管理工作,制定了闲置校舍管理措施。
一是制定了《屏边县教育局乡镇中小学闲置校舍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下发执行,加强了闲置校舍管理,防止教育资产流失和教育资源浪费。
二是根据国家发展一村一幼的政策要求,上报了我县的一村一幼的发展规划,拟用闲置的部分村小校舍规划建设村级幼儿园。待国家具体政策出台后,即可充分利用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三是考虑到国家今后对教育事业越来越重视、教育建设项目越来越多的实际,和当前征地费用高、征地难度大的实际,不建议把闲置校舍划拨给当地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暂时不用的闲置校舍,可采取委托代管的形式,委托当地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代教育局管理闲置校舍,在不改变校舍结构的前提下,当地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可用现有校舍作为会议室、图书室或办公室使用,但产权依然归教育局所有。
加强已拆校点资产管理,充分发挥闲置校舍的最大效益,利国利民。感谢你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你对教育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你们的热心参与,屏边的教育事业一定会越来越好。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