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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提案第34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10-09 浏览次数:

龙云霞等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城区内人行道部分地砖损坏问题的建议》的第3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功能配套,我县每年均投资150余万元用于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排水设施、广场、路灯等现有市政基础设施修缮,确保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状况良好。

  屏边县城已经初具精品旅游小镇的雏形,为做好城市水体景观建设工作,提升城区景观效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实施屏边县街道景观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文化路、昆河路等路段,目前,正开展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为避免工程项目重复建设、重复开挖、重复投资,节省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对计划实施屏边县街道景观工程建设的路段,我局将对破损较严重,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路段分段进行修缮,保证正常通行,待屏边县街道景观工程实施后,方对人行道进行全面修缮和恢复。

  对不纳入屏边县街道景观工程建设的路段,我局已进行统计,制定修缮方案,积极筹集修缮资金,启动县城区内人行道破损地砖修缮,确保人行道设施状况良好。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 10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