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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县政协第4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10-09 浏览次数:

张远录委员:

  你在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九届政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屏边大道交叉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46号提案),已转至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机动车驾驶人拥有量和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任意混行、穿行、逆行、乱停乱放、随意停车上下乘客、行人随意穿行道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屏边火车站的建成和S221线环城路的投入使用,屏边县城的交通路网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现有的三个路口红绿灯信号系统单点人工控制、设备老化、监控覆盖存在盲区,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城市交通管理智能化、网络化和数字化的趋势。

  我局收到《关于在屏边大道交叉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46号提案)后,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把该提案办理纳入惠及民生、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专题召开党委会研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结合屏边大道交叉口的情况,积极协调住建、交通等部门,邀请专家对屏边大道交叉口进行实地踏勘,建议在半坡屏边大道与消防大队、半坡村、文革村三个交叉路口新建机动车信号灯,目前该建设项目正在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过程中。

  因从报批、立项等工作流程需要一段时间,同时我局于2016年3月8日书面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将县城智能交通及电子警察系统纳入政府建设项目的请示》(屏公发﹝2016﹞8号),在老制药厂及司法局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项目,所需资金较大(预算430万元),资金存在缺口等原因,导致项目至今暂未开工建设,所以,屏边大道交叉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设项目预计将推后开工建设。

  屏边大道交叉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建设我局将一如既往纳入重要工作,待立项后,我们将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资金,完成好信号灯安装建设任务,确保全县交通秩序畅通平稳。

  衷心感谢你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