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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县政协第2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10-09 浏览次数:

邓国顺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金额的建议》的第 28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省、州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要求,红河州于2016年12月20日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的有效整合,实现了“两保合一”。通过整合,在我州建立起以“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统筹层次、统一归口管理、统一信息系统、完善付费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州人社局、州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405号),明确规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同时提高了全州的住院和门诊保障水平,门诊封顶线从500元提高到600元,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参合患者的就医压力,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州级统筹,全州执行统一的保障待遇。

  感谢你们对我县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