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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县政协第6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10-09 浏览次数:

蔡自飞委员:

  你在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九届政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县城区机动车临时停车位管理的建议》(第67号提案),已转至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促进城市道路通行面貌改变及人民生产生活环境条件改善。自5月3日起,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警出动联合城建、运政、农机部门对城区机动车临时停车位被长期占用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整治,同时每日组织警力40余人、警车10余辆加强城区巡逻查处和定点守候:

  一是对用锥桶、板凳、石头等物品占用车位的一经发现予以收缴并销毁;

  二是对长期停放在城区机动车临时停车位上的“僵尸车”、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一经发现立即拖走报废;

  三是将长期停放于屏边县中医院门口路段的农用车、正三轮摩托清理出城区,规范相关车辆停放于财政局对面的临时停车点;

  四是对不停在摩托车车位的摩托车一经发现一律拖走处罚,并要求违法人对身边的人进行宣传,做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是针对城区交通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研判,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取消了文化路广场一侧的全部停车位,对清理出的车位仍有车辆停放的耐心解释,前期以教育为主,并在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大张旗鼓地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六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专业施工单位对昆河路进行了停车位的施划;

  七是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用“6点7线1面”的工作方式对正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货箱超过3米的货车进行了限时进入城区的管理及对城区乱停乱放的整治。

  通过两个多月的整治,屏边县城区交通秩序有了很大的提高,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对城区机动车临时停车位的管理,屏边县公安局将持续按照“6点7线1面”的工作方式长期整治,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衷心感谢你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