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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提案第77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10-12 浏览次数:

朱磊等9名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屏边县屠龙肉品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用地的建议》第7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全民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人们的食品消费由基本的生存需要发展到安全消费、健康消费。而猪肉制品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生猪屠宰厂是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民生工程。经研究,我局对生猪定点屠宰场提出如下处理方案:

  一、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于2011年5月经县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研究,同意选址于三家湾老昆河公路上方。由于该批复年限过早,当时我县打造滴水苗城努力发展旅游业的方向尚未确定,且该项目与我县县城总体规划及滴水苗城特色小镇总体规划相冲突,故建议另行选址。

  二、县城规划区内阿季伍片区未来将建设迪趣苗韵特色小镇,故在该片区选址不合理;主城片区是广大市民生活居住的区域,在该片区选址将对市民的生活、工作带来巨大影响;三家湾片区作为我县打造特色小镇的重要片区,在该片区建设屠宰场定位不符;而凹嘎片区未来将建设凹嘎水库,且周边现状为学校及村庄,在此片区选址也不合理。

  三、综上所述,我局建议:1.关于生猪屠宰场的选址,建议在规划区范围外进行选址;2.建议往水冲子方向寻址;3.建议由工信、国土、住建、玉屏等部门联合选址。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