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使用,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资源税收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税负公平的双重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等级地段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22日至10月21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众意见提交途径
(一)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告知
邮箱地址:517538989@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告知
地址:屏边县昆河路114号国家税务总局屏边县税务局,或屏边县财政局,邮编:661200。另请在信封上注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及征收范围调整意见建议”字样。
(三)通过办公电话方式告知
联系人:王春焱,电话:0873-3226399。
(四)通过联系屏边县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告知
附件:1.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等级地段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屏边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屏边县税务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