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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关于《屏边苗族自治县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屏边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12-2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屏边县实际,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起草了《屏边苗族自治县养犬管理办法(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月4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一)邮寄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政法服务区屏边县公安局212办公室,收件人:屏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收),邮政编码:661200;

(二)电子邮箱:323428382@qq.com;

(三)联系电话:0873-3229048。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