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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自然资源局对政协屏边县十届四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06 浏览次数:

甘娟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十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土地要素保障的建议》的第7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反映问题和建议的总体认识

首先,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深切关注和大力支持。你们在提案中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土地要素保障面临的严峻挑战,特别是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受到的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政策约束,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储备不足、审批周期较长、项目落地难等现实问题。提案中指出的“屏边县木材精深加工项目”因用地审批问题未能及时落地的情况,屏边县自然资源局对此高度关注,已将其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并安排沈薇副局长正在积极与项目方、相关乡镇及州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指导项目优化选址方案,加快推进用地报批组件工作,全力推动问题解决。你们所提出的“坚持规划引领”、“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探索推行嫁接重组”三项建议,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局下一步改进工作、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方向,我们完全赞同并将在工作中全面吸收和落实。

二、已开展的工作及对提案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针对提案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对你们的建议进行了逐项研究和采纳:

(一)在“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上级规划。将省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空间格局和管控要求,逐级分解落实到县级总体规划、乡镇级规划及详细规划中,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精准编制详细规划。结合本县发展实际,重点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实施,明确每一块土地的具体用途、开发强度和管控要求,为各类项目落地提供直接依据。三是加强规划符合性审查。对所有涉及土地利用的建设项目,特别是土地用途变更申请,首先进行严格的规划符合性审查,确保其与“三区三线”及详细规划无缝衔接,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

(二)在“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

一是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查处置专项行动,建立台账,逐宗分析原因,“一地一策”制定处置方案,通过督促开工、依法收回、置换盘活等方式,全力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为新招商项目腾挪空间。二是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规定,加大处置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土地闲置浪费现象。三是在土地供应中,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纳入出让条件,从源头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三)在“探索推行‘嫁接重组’,推动土地集约利用”方面。

一是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供应方式,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适应产业发展生命周期。二是支持政府搭建平台,推动企业之间通过股权转让、合作开发、租赁嫁接等方式,盘活利用低效闲置的厂房和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要素向优质项目流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各位委员的建议,聚焦问题短板,创新工作方法,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强化规划空间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框架下,进一步精细化管理规划空间,优先保障重点产业、优质项目的用地需求,确保项目“有规可依、有地可落”。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加速项目落地进程。

加大存量盘活力度:持续深入推进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将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用于招商引资项目。深入研究并争取实施更加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和地价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适应产业发展多样性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6日

(联系人:韦功洪,联系电话:322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