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政协人资环委: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征而未用国有(集体)土地管理的建议》的第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补而未用”和“征而未用”土地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实地核查,逐宗登记土地位置、面积、用途、闲置原因等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二)分类处置,依法推进。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排查梳理上报辖区内历年来“补而未用”和“征而未用”土地底数和情况。现属有关部门负责排查梳理上报历年来以项目建设需要为名,实施征用的土地“补而未用”和“征而未用”土地底数和情况。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管。进一步完善土地批后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实行项目用地全程跟踪管理,从源头上减少新的土地闲置问题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对全县“补而未用”、“征而未用”、“批而未供”土地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掌握清楚涉及土地的坐落位置、实际面积、规划情况、土地批次、用途安排、历史资料存档情况、具体使用情况等综合信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资料,形成矢量数据并完成测绘上图入库,按项目名称、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建立征收土地项目管理档案。
(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县土地收购与储备管理中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联合加强管理、监管,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被逐步侵占、蚕食栽种的土地,县自然资源局(县土地收购与储备管理中心)可采取自行管护、委托管护等方式进行管理,明确土地用途、不得影响土地供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到期地面清理及提前终止使用土地等相关事宜。
(三)压实责任、落实管护。县自然资源局(县土地收购与储备管理中心)、各乡镇,加强土地的管护和临时利用,防止侵占、破坏土地等行为的发生,设置必要的管护设施和管护围墙及标识标牌,盘活“补而未用”、“征而未用”、“批而未供”土地,增强政府对城乡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使土地产生相应的收益。
感谢你们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6日
(联系人:韦功洪,联系电话:322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