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2月1日至6月30日,是屏边县禁渔期。为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屏边县“干”字当头持续强化宣传,打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持久战。
县渔政部门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让工作在“一线”推动,让问题在“一线”解决,真抓实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活动,多次深入白河、湾塘、新现等乡镇,沿县域南溪河、新现河等主要干流、沿岸村庄、集市、餐馆等场所,持续强化《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及河流巡查。
首先,持续强化政策宣传。对沿河重点地段、重点水域建立永久性宣传路碑,喷刷永久性宣传标语,到沿河村庄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标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形成“发动全民、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其次,加强重点水域、重点区段执法巡查。强化铁肩担当,结合“河长制”工作,组织开展“清河”“清湖”等专项行动,开展不定时、不定点、不定次的巡逻,及时劝退禁渔区垂钓者,严厉查处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加强市场、餐馆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市场巡查和餐馆检查,向广大群众讲解禁渔期销售、违法猎捕水生生物的严重后果。依靠和发动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猎捕、食用水生生物的违法行为,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行列中来。
截至目前,已累计出动禁渔执法宣传11车次,出动人员46人次,巡河700余公里,成功劝退禁渔区垂钓者28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80多条。巡查中,未发现电毒炸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