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16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屏政办发〔2023〕39号
发布日期
2023-09-22
信息名称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屏边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立健全屏边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通信突发事故危害,确保全县通信安全畅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以及《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屏边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情况下重大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1.重特大通信事故;

  2.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3.上级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四)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屏边县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必要时可设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事故现场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包括: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中国电信屏边分公司、中国移动屏边分公司、中国联通屏边分公司、屏边供电局、县铁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指挥部下设四个应急保障组:县电信公司应急保障组、县移动公司应急保障组、县联通公司应急保障组、县铁塔公司应急保障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日常联络和处理。

  (二)具体工作机构

  县内各通信企业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抢修应急工作,确保通信畅通,满足应急抢险需要。负责组织本企业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并受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和各通信企业上级机关双重领导。

  县电信公司应急保障组负责电信有线通信和信息网络及电信网络无线通讯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县移动公司应急保障组负责移动信息网络及移动网络无线通讯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县联通公司应急保障组负责联通信息网络及联通网络无线通讯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县铁塔公司应急保障组负责屏边县域内通信铁塔(含杆塔)及所属配套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机制

  县内各通信企业要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

  (二)预警监测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与各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各通信企业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加强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对通信网络的日常维护及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通信行业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对通信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通信行业内部通信网上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网突发事故可能对其他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三)预防预警行动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并由相关通信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通信企业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经确认后,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通信企业和部门,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同时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预警分级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预警分级

  Ⅰ级: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全县多乡镇、多处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全县多乡镇、多处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Ⅱ级: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全县多个通信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全县多个通信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Ⅲ级: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全县通信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全县通信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Ⅳ级: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全县某个通信企业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2.预警发布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认预警级别并发布预警信息,各通信企业应根据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机动灵活的原则进行处置,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突发事件造成全县多个乡镇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络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重大影响,及上级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

  Ⅱ级:突发事件造成部分乡镇通信故障或上级下达通信保障任务时,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

  Ⅲ级:突发事件造成少数乡镇多点通信故障时,由相关通信企业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通信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Ⅳ级:突发事件造成个别乡镇局部通信故障时,由相关通信企业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通信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二)应急处置

  本预案重点考虑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1.信息上报和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时,出现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的企业和单位,应立即将情况上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通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得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和核实,初步判断预警级别后,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进行决策,并启动本预案。需要上级政府进行协调的,应立即上报上级政府。启动本预案时,相应的通信企业应提前或同时启动本级预案。

  2.信息通报

  在处置Ⅰ级、Ⅱ级突发事件过程中,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与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单位或部门及相关通信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各通信企业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政府部门、重要单位和用户。

  3.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

  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时,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以书面或人工传递等形式向通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相关乡镇下达任务通知书。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各通信企业应立即传达贯彻,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4.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相关乡镇、部门和各通信企业收到任务通知书后,应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抢修遵循先上级、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

  (2)应急通信系统应保持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人和管理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能随时联系。事态严重时,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3)通信应急保障组和相关部门根据预警等级和区域进行抢修,对县城和通信企业有布点的乡镇在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时,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抢修;对偏远地区必须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抢修。

  (4)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5)相关通信企业在执行通信保障任务和通信恢复过程中,应顾全大局,积极搞好企业间的协作配合,必要时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进行统一协调;

  (6)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上报任务执行情况;

  (7)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原因、地点、通信设施受损程度等,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及通信保障需求,采取应急措施抢通通信,及时对通信故障区域的路由进行迂回调度,必要时对通信资源的使用进行限制,优先保障重要部门的通信需要,努力将通信阻断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8)突发事件造成通信基础设施严重损毁、短时间难以恢复的,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指挥本地通信企业迅速派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对持续大话务量造成网络拥塞的,各通信企业要按规定启动呼叫控制方案。

  5.通信保障应急任务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收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

  6.调查、处理、后果评估与监督检查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特大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信息发布

  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有关的信息发布工作。

  8.通信联络

  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处置系统内部机构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方式主要采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会议电视、传真等。

  五、后期处置

  (一)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结束后,各通信企业应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通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和汇报,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二)奖惩评定及表彰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通信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及应急机动通信保障机构组成。通信企业应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以满足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二)物资保障

  通信企业应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的保障机制,并按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建立应急材料、工具、仪表机具储存、保管、使用的制度,并落实相应的责任人,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三)必备资料

  通信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地图、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物资储备清单和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

  (四)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平时应加强技术储备与保障管理工作,建立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与专家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机制,在决策重大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方案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和机构分析当前通信网络安全形势,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进行评估,开展通信保障的现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五)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通信企业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六)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各通信企业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七)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信应急保障,全面监测、预警各种自然灾害,做好各种地质灾害对通信设施造成破坏的趋势预测,做好党政机关、重要通信枢纽及其他通信设施的保障工作。保障工作必须同通信企业保持同步,县城和通信企业有布点的乡镇必须在1小时内完成保障工作,偏远地区必须在3小时内完成保障工作。

  1.物资保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调集储备物资和装备,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协调中石油、中石化等做好成品油储备和供应工作,全力做好通信保障的物资支援工作。

  2.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做好保障公路通信应急物资、人员、车辆运输通行畅通工作,为应急通信车辆配置执行应急任务特许通行证,保障应急车辆及通信物资能够迅速抵达事发地点。

  3.电力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时,屏边供电局优先保证通信设施的供电需求。

  4.经费保障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通信企业承担;处置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各党政机关负责协调解决本单位通信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及处置突发应急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

  5.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做好应急通信保障现场指挥衔接;目标土地资源调查、征用、划拨的协调;震情监测预报和趋势判定通报;气象条件的分析与预测预报;洪涝灾害对通信设施影响范围、程度的预测和灾情速报;森林资源的灾情预测等工作,为通信保障提供信息支撑。

  七、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更新,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和指示启动。预案坚持周期性的评审原则,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修改。

  八、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