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76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屏政办发〔2023〕11号
发布日期
2023-03-09
信息名称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加快推进“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屏边县加快推进“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加快推进“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22〕22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推进“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2〕69号)精神,推动《屏边苗族自治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快屏边县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按照省级先行示范县、重点发展县、稳步发展县分类施策,梯次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布局,屏边县属于全省80个、全州6个重点发展县之一,力争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30年,全县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农业经济总量。到2025年,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高,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30亿元以上。

  (二)产业结构优化。到2025年,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粮食产量达6.3万吨以上、肉类总产量达1.92万吨、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2.2:1以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41.83亿元增加到63.62亿元以上。林果药产业支柱地位得到巩固,农业现代化成效显著,力争形成规模大、效益高、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生产条件和水平。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49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09,农业保险深度达1%,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41%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30%以上。

  (四)农业质量效益。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提升,农业“走出去”取得显著成效,到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农产品出口额争取达1000万美元以上。

  (五)农村生态宜居。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农村生态环境根本改善,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5%以上。

  (六)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大幅改善,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以上,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65%以上。

  (七)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乡村文化蓬勃发展,到2025年,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70%以上,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28%以上,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60%以上,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达70%以上。

  (八)农民富裕富足。农村居民持续稳定增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10%以上,集体收益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60%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9600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质量并重,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

  1.稳定粮油经济作物生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保护13.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加强对抛荒耕地管控。大力实施科技增粮措施,推进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精细播种、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杂交稻旱作等关键技术,全面提高粮食单产。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着力保护和调动乡镇党委、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反对食物浪费。巩固提升蔗糖产能,丰富油料产品供给。到2025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7.6万亩、产量稳定在6.3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增加优质畜禽产品供给。稳步提高生猪产能,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着力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标准化创建,杜绝私屠滥宰行为。到2025年,力争新建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场1家。持续扩大牛羊产能,加强生产技术推广与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地方黄牛、黑山羊等肉牛肉羊优良品种选育能力。打造地方特色畜禽产品品牌,加大大围山微型鸡等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及产业化开发利用,稳定提升禽蛋产能。加大宜渔资源开发力度,充分利用河流、电站库区等宜渔资源养殖,推广稻渔综合种养、集装箱养殖及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等绿色健康技术。(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夯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综合治理,重点加大以田间排灌水利设施、耕地质量提升、田间机耕和生产道路建设力度,力争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3.81万亩、提质改造2万亩。将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完成0.16万亩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在干旱易发区、分水岭地区、高寒山区建设小型、微型水源工程;在光热条件充足的山区、半山区、干热河谷区探索实施小型提水工程。推广喷灌、微灌、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降低农业用水损失。水果、中药材等特色农作物核心种植区,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降低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坚持绿色发展,强化科技重要支撑作用

  4.加强绿色品牌示范建设。以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为核心,积极开展以砂仁为主的生物药业“一县一业”特色县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巩固提升和打造10万亩干热河谷现代农业。健全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大力推广绿色有机生产方式,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全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推进重点产业有机化发展。到2025年,累计新增绿色食品认证15个、有机产品认证40个以上。持续组织好云南省“10大名品”申报,创建一批具有文化底蕴、鲜明地域特征的“小而美”特色农产品品牌,力争每个主导产业培育1个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打好种业翻身仗,围绕屏边县特有的粮食作物、水果、中药材、畜禽等领域种质资源,聚焦“保、育、测、繁”4个环节,统筹推进种业创新发展。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研究创新,推进农业种质资源圃、保种场、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加强与省农业科学院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研究所、华南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攻关,选育适宜屏边种植优良荔枝、枇杷等新品种。建设区域性品种测试评价站,推进标准化、规模化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培育具有特色品种资源、生产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创新型种业企业。到2025年,力争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渔业健康养殖大宗淡水鱼良种普及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快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围绕电子商务实操、网络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内容,加强技能培训,提升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的能力。引导由国内知名农产品商贸流通企业、规模化生产企业、进出口企业等与生产主体共建直采直销基地,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和利益共享机制。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夯实农村物流设施设备基础,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加强与国内外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利用阿里巴巴、拼多多、京东、1号店、盒马鲜生等知名电商平台,推广“一部手机游云南”“彩云优品”等APP应用,积极策划富有特色的直播活动,展示销售屏边县特色农产品。“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县农产品电商销售额年均增速保持在15%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大力发展乡村数字经济。加快推进数字屏边建设,培育数据市场,构建数字经济新生态。统筹涵盖自然资源、种质资源、农业产业、设施设备、农业科技和主体信用等领域信息,协同省级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县级数据采集和管理系统建设。引导田头市场、批发市场采用电子结算方式交易,形成产地销地市场信息数据系统。加强与电信、银行、保险、供销、水电气等部门合作,加大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整合力度,提升“云农12316平台”多功能“三农”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到2025年,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县供销社、县气象局、县人行、中国电信屏边分公司、县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因地制宜推进高效农业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水果产业重点抓好采后处理,在荔枝、猕猴桃、枇杷、人参果等重点果种产区新建中高端果品分选线,提高初加工能力。中药材产业重点推广绿色高效种植设施和场地初加工设备,为发展中药饮片颗粒把好原料质量关。林业产业重点培育或引进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生态板和木质纤维加工生产企业,开发利用好县域内优质的林木资源。茶叶产业重点实施初制所规范达标建设,提升采后加工水平。畜产品重点推广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饲养设施设备,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和质量。加强适应屏边县农业实际的山坡地、小块地农机推广运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坚持调整优化,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升级

  9.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推进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建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推动农业从种养环节向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二三产业延伸。发展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果蔬及中药材加工、功能饮品制造和预包装花米饭、特色粽子等地方名特优食品加工,打造“养殖/种植—加工—流通—服务”产业链集群。加强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集中建立副产物收集、运输和处理渠道,提高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力争2025年,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营业收入突破40亿元,其中农林牧渔总产值30亿元、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值(含纳规企业)10亿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优化拓展乡村休闲旅游。促进农旅、村旅多元融合,丰富乡村旅游业态。用好林业、水果、中药材等景观性优势特色产业资源,培育具有乡村特色和产业特色的休闲农庄、特色小镇、半山酒店、精品民宿。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打造推介精而美、特而强、新而活的田旅、茶旅、花旅、果旅融合发展精品路线。践行健康中国战略,支持中医药养生、森林康养等产业发展,建设集旅游观光、健康服务、康复疗养、休闲度假、绿色人居于一体的田园养生养老休闲农业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少数民族特色民居、民俗、农耕文化、乡村美食,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业观光园、农耕文化园等休闲农业景点的投资开发,盘活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潜能,全面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推进创新驱动协同发展。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建立农科教产学研联盟。建立健全农业技术创新人才团队,推行“产业+团队+项目+基地”的农技推广模式,实施“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为农业发展提供专业化人才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机制,建立以知识产权和服务业绩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十四五”时期,全县农业企业数量到2025年达到719户,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0户以上,实现双倍增目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扩大农业开放融合发展。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云南省“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有序构建全域开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统筹推动农业“走出去”“引进来”,加快形成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双向开放新高地。深化农业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内涉农企业、商贸供应链体系进入屏边县,参与绿色食品开发、加工、新技术推广及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仓储设施、冷链物流、销售网络信息体系等配套建设。积极融入滇中城市群高效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实现协同发展、错位发展、共赢发展。建设农业对外合作服务平台,建设农产品交易中心、物流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等。(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坚持生态引领,提升农业安全生产能力

  13.加强耕地保护质量提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树牢底线思维,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控新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严控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和数量、质量双到位,做好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严防采矿、工业生产、固体废弃物堆积、污水违规排放污染损毁耕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种养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推进种植业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创建一批标准化基地,推广一批粮油和经济作物生产全过程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全面落实“退、减、调、治、管”涉农措施。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抓好农业环境保护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十四五”期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快调整种植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销售和使用,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农田、渔业水域等区域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治理,落实阻截防控措施,坚决守住农业生物安全底线。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强化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动物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水平分别超过90%和70%。提升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实现产地检疫、屠宰检疫100%电子出证。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确保全县范围内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构建“物联网+检疫”模式,提升植物检疫信息化水平,实现检疫对象可追溯可追踪。建立健全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利用中央、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储备以杂交玉米、杂交水稻为主的救灾备荒农作物种子1.5万公斤,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加强气象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强化灾害监测和趋势研判。建立农业气象灾害数据共享平台,提升基层应对、防范农业气象灾害的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坚持宜居宜业,稳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6.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实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覆盖。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梯次推进乡镇污水收集处理,加快农村路网提质改造,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补齐农村消防设施和农村殡葬基础设施短板,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全面深度融合。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到2025年,全县建成2个以上示范乡镇、12个以上精品村和84个以上美丽村庄,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现代农业与全域旅游、大健康产业等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广播电视局、县能源局、县供电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17.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布局县城、乡镇、行政村公共服务设施,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乡镇公共服务功能。合理布局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加大乡村学校教师培养和培训力度,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全民参保,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加大农村敬老院投入并不断提升其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到2025年,农村普遍建立覆盖县、乡镇、村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60%的乡镇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中心)。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拓宽农民群众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空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促进乡村环境全面提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推动改厕与保障供水同步。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采用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处理等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南溪河、新现河、那么果河流域,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动河湖“清四乱”整治范围向农村河湖延伸。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强化村庄规划引领,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庭院环境、各类架空管线及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化拓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文明村镇等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弘扬时代新风。推动全民阅读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倡导乡村文明生活。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少数民族特色村、历史文化名村和古树名木保护力度。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覆盖行政村并向自然村延伸。鼓励文艺工作者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打造乡村文化精品力作。积极组织各级文艺表演团队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惠民演出活动,鼓励支持开展乡村“村晚”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大农技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农技推广人才队伍。重点扶持培养一批乡村工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因地制宜实施科技特派员、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开展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加快将“双创”支持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拓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积极支持。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组织64名人才结对帮扶76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助推全县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坚持善治有效,持续加强改进乡村治理

  2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行“党支部+”,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农村有效覆盖。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提升村干部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青年人才作用,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力度。加快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2.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夯实农村基层政权。创新村民议事形式,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制度执行,保障群众决策权和知情权。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实现村务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推进基层依法办事。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充分运用“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3.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深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格局,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稳定投入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支持有条件的村发展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提升产业链价值链,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利用集体耕地、林地、“四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开发现代农业项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机制,制定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加快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24.持续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审慎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健康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为基础,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报告制度,加强集体资产台账管理。提升完善农村各类产权交易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有效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信息集散、价格发现、资本进退、资源配置和规范交易功能,实现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深化林业、供销等领域专项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农村改革提速、扩面、集成。(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5.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强化制度供给,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打通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激励城市人才入乡创业兴业,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政策措施,科学配置和整合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政策,完善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帮扶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服务,积极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深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管护机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6.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全力拓宽经营性收入,提升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充分发挥经营性收入的支柱作用。巩固提高工资性收入,加快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就业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增加农民就业岗位和就业创业机会。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承载力。积极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工商资本合作,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整合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稳定农民转移性收入,落实好粮食生产发展政策措施,提高种粮补贴标准和农民种粮收益。因地制宜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给予保险补贴。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7.促进两项工作有效衔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推进任务衔接,深化“双绑”利益联结机制、股份合作机制、扶志扶智长效机制等“三机制”落实落地。持续推进政策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政策连续性,分类做好政策统筹衔接,健全完善更具“普惠性”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按照要求在涉农资金整合期内,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财政整合涉农资金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其中不低于55%用于支持产业发展。涉农资金不在整合期内的,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应贷尽贷。推进机制衔接,完善行业部门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抓实南北对口帮扶工作,继续深化东西部协作,发挥沪滇对口帮扶协作和定点帮扶单位作用,推进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工商联、县人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建立由县农科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和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形成强大凝聚力和推动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持续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明确和强化政府“三农”投入责任,加大农业农村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目标任务相适应。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三)强化用地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等设施建设用地。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

  (四)强化督促考核。县委农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县级有关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做好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要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细化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对各乡镇实施情况的调度监测,将实施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确保“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方案有序有力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