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16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屏政办发〔2022〕54号
发布日期
2023-01-20
信息名称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玉屏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屏边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屏边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按照《云南省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和《红河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工作部署,为科学有序推进屏边县“绿美城市”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努力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制定“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绿美社区已包含在绿美城市建设中,不再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决贯彻“绿美、宜居、特色、韧性”要求,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高水平规划设计、高质量建设管护,加快转变城市建设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建设“绿美家园,宜居屏边”,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增添屏边光彩。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把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体现在规划设计、建设管护等各环节、各方面,推进城市增绿扩美、改善生态、提升人居环境,以共建促共享,确保城市绿化美化建设成果惠及屏边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感知度、认可度、满意度。

  系统谋划,稳步实施。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屏边区位、生态环境、资源禀赋、地域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兼顾短期目标与长期发展规划,做好绿美顶层设计,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突出特色,适地适绿,适地适美。坚持因城施策,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城市公共空间增绿提质行动,展现屏边城市魅力,塑造屏边绿美城市风貌。

  绿色支撑,产业助力。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大减污降碳、节能改造力度,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培育壮大低碳新兴产业,结合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绿色节能建筑建设等工作,加快布局绿色低碳产业,鼓励发展新技术、新业态,谋划和开工一批绿色低碳发展项目。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县级统筹、部门主导、干部齐抓、全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财政引导和宣传动员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强化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城市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与城市居民广泛参与,齐心协力推进屏边绿美城市建设。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实现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绿地系统格局日趋优化、城市绿地总量明显提高、公共空间品质大幅提升、城市特色逐步彰显、城市区域影响力持续扩大,将屏边打造为绿美城市,推选出一批绿美社区。努力实现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力争打造全省绿美城市建设样板工程、全省绿美城市示范区,屏边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品质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编制完善绿地系统规划内容

  坚持规划先行,分类分步有序推进绿美城市工作。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增加公园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章内容。各项规划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按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规定工作,统筹布置城市生态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城市绿地空间,统筹城市各类功能用地,健全城市生态网络,建立蓝绿交织、内外一体的城市公园系统。积极组织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构建,努力促进城市绿道建设,提升公共绿地品质,结合园林城市、特色小镇等创建活动,全面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增加城市开敞空间综合生态服务功能,依法推进“拆违拆临”,不断优化城市公共空间布局,为城市生态修复腾挪用地,给市民创造良好的户外休闲游憩活动场所。不断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体系,提高服务水平。结合屏边县地域特征,遵循绿色低碳理念开展城市建设,打造城市特色生态新风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玉屏镇人民政府)

  (二)着力保障绿化空间增绿提质

  坚持“绿美惠民”理念,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以打造推窗见绿、出门入园、自然融合的城市环境为目标,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土地供应,城市腾退土地要优先用于绿美建设。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增加城市绿地绿量。老城区要结合城市更新,积极开展“城市病”治理,充分利用城市内各种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立体空间、面山空间及城乡接合部等区域,采取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等方式见缝插针“微改造”,建设街心绿地、绿色游憩空间、慢行系统等公共空间,增添具有地域特点的社区、街道、地标及新场景,优化拓展老城区公共敞开绿美空间。新城区要严格规划管控天际线、轮廓线、山水线。建设一批点线面结合、类型丰富、规模合理、功能健全、覆盖均衡的小、多、匀、精的“口袋公园”。开展墙体、屋顶、阳台等立体绿化美化,实现多元增绿,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的思路,推进居民小区、单位开展生态空间共享,将围院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地充分融合,建设绿美社区。要结合城市形象与文化特征,促进新老建筑体量、风格、色彩协调,留住城市特有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打造独特的城市绿美文化空间。依法合规在城市建成区开展河渠两侧、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持续推进城市主次干道、林荫道路绿地达标建设,鼓励在道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地空间,重点打造城市出入口及重要对外通道沿线的绿化景观,在分车带岛头、道路交叉节点、广场绿地等视觉焦点通过布置立体花坛、花境、花带等形式打造能展现区域城市特征的节点绿化景观。积极开展立体空间及城市面山、城郊结合部绿化美化建设工作,对城市周边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面山的“五采区”、生态脆弱区域等开展植被恢复、景观改造等生态修复工程,坚决杜绝大开大挖、大埋大填的情况发生。城市废弃地、棕地以自然恢复为主要方式,营造城市荒野生境。科学制定城市园林乡土绿化树种推荐名录,推广应用乡土及本地适生植物,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丰富城市生物多样性。

  丰富绿地水系生态绿化功能,增强城市公园品质内涵。加速推进城市公园绿化从单一功能向生态、景观、游憩、文化传承、科教、防灾等多种复合功能协调发展。改造提升存量绿地,健全绿地配套设施,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决杜绝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等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玉屏镇人民政府)

  (三)营建传承绿美城市山水人文之美

  基于屏边县山水脉络及风貌格局,以“独特性、唯一性、传承性、文化性”为建设标准,保护、保留城市中的自然山体水系,协调融合地域山水人文要素塑造城市精神,将城市“基因”融入城市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打造展示城市山水人文风貌的观景体系及视廊。完善屏边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实现保护规划编制全覆盖,加快形成“历史文化遗产点+文化遗产廊道+历史文化”的文化保护格局,提升历史文化资源绿色保护水平。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制度机制,制定绿色维护修缮、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方案,持续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存。对屏边县自然生态地段、历史人文地段、景观敏感地段要加强风貌设计引导和风貌管控。开展“魅力街巷”建设,结合地方历史、文化、景观特色构建绿美风貌管控体系。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建筑,加强历史文化建筑、遗迹等历史文化要素的测绘建档,采用“生态+”“旅游+”等文化赋能模式。推广运用“县树”屏边荔枝、红花木莲及“县花”茶花、红花荷,精心保护城市中心区、老城区原有绿地和大树。城市绿地景观中的城市家具、艺术小品及景观建(构)筑要充分展示地域文化,加强新时代文艺精品与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创新交融,形成特征鲜明的文化标识。(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玉屏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推进城市公园体系建设

  明确屏边县区域公园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着眼“山、水、林、苗、城”格局,构建“点、线、面、网”相结合的具有地区特色的城市公园体系,打破行政区划界线,以区域联动的方式开展公园体系建设,并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将城市公园体系建设作为系统性工程,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框架内,以绿为底,分层次、按类型因地制宜建设衔接城乡、类型丰富、规模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均衡的城市公园。尊重建设场地特征,就地取材,结合地域文化及公园主题,做好公园内各类景观要素及配套服务设施设计,按计划改造城市综合性公园,加强口袋公园、社区公园、社区体育公园、微绿地建设,以“一园一景”为目标,优先选择乡土苗木打造植物种类丰富、色彩搭配美观、群落配置合理的公园绿化景观。立足自然生态、民族文化,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利用城市现有绿地、公园等开敞空间资源,完善城市防灾避难功能,使绿地成为城市应急防灾的重要载体,结合地震防灾、人防等专项设置绿地空间,科学配置各类各级避灾绿地,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水平。公园设计建设中要禁止过分改变自然山水形态,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绿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玉屏镇人民政府)

  (五)创建创优绿美社区

  在城市主要街道小区和单位、新建小区、旅游景点周边小区、改造提升的老旧小区范围内,发挥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积极开展“绿美社区”“绿色生态小区”创建活动,严格落实绿化美化责任,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社区绿化美化建设要与地方人文历史相结合,充分挖掘立体绿化潜力,优化绿地植物配置。在保持区域整体协调的前提下,打造有识别度和吸引力的绿美景点,对老旧小区、老城区等设置街头绿地、口袋绿地等,为社区增绿美化,形成一批绿美社区试点,提升社区绿化美化的景观效果和品质。社区在建设过程中要尊重群众意愿,精心设计方案,创新方式方法,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开展丰富多样的社区绿化美化活动。开展墙体、屋顶、围栏等立体绿化美化,推进社区开展生态空间共享,将围院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地充分融合。不断优化“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的公共活动场地,构建生活圈公共活动空间体系,打造块状空间(如小公园)带状空间(如滨水绿带)或线性空间(如景观绿道),形成大量内容丰富、形式多元的公共活动空间。挖掘线性空间规划生活圈绿道,串联社区内的块状绿化,并与区域内主要的公园绿地与公共活动节点相贯通,打开围栏,增加游憩、健身设施,使绿地真正成为市民乐在其中的公共开放空间。鼓励结合宅前空间建设小型开放空间,鼓励多、高层民用建筑底层架空用作公共开放空间。为老年人服务的室外健身场地应提供休憩服务,附近宜设置公共厕所,广场舞等活动场地应避免扰民。(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玉屏镇人民政府)

  (六)着力打造高品质绿美街区街道

  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以城市街区街道为基本单元,积极打造绿色街区,在街道改造提升工程中,将绿化美化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设计绿化方案,对闲置土地开展景观提升,将传统绿化和园林造景结合,提升绿地品质,绿植选择体现四季变化。着力打造四季有景、特点鲜明、风格迥异的绿色园林道路,精心布局“城市家具”,改造升级人性化的街道空间,让城市动脉更通畅洁美。城市更新“三旧一改”中的老旧街区街道,挖掘拓展街区街道绿色空间。绿美街区街道建设过程中禁止片面追求景观化,忽略功能性,要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在街区街道布局文化空间和休闲空间,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提高出行舒适度。(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玉屏镇人民政府)

  (七)编织贯通广覆盖城市“绿道网”

  依托现有城市自然山水脉络,推行“绿道+”模式,建设城市与周边山水空间联通的大生态廊道网络。结合县级城市交通系统及绿地系统相关规划,继续加快生态绿道网建设,根据城市景观空间结构合理分布,依山顺水联通城市公共空间和外围自然山水环境,建设独具自然地域特色、具备完善功能的精品绿道绿廊,延伸搭建全域生态绿道网络,在“成线”的基础上逐步“成网”。

  进一步完善绿道沿线配套设施和提升绿化景观品质,积极推进城市道路绿化、绿道、廊道、林荫道、绿化特色街区街道的建设。在城市入城门户、中心广场、主要交通节点、主街区和临城河湖岸线等开敞空间打造能展现城市特点,突出地域特色的景观节点。在面山节点打造丰富的面山绿化景观。在城市新区建设的绿道网要合理选线,与新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城市更新、城市道路改造、公园改扩建等要相互结合,共同推进绿道空间建设。主要利用乡土特色树种花草推进林荫道、绿化带建设,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建设层级分明、经济适用、便于管养的节约型绿道景观。(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玉屏镇人民政府)

  (八)持续加强绿美管理维护

  进一步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监管的长效机制。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管护得到有效执行,深入推行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市场化运行模式。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养护标准,培养专业绿化养护团队和技术人员。城市公共绿地、小区绿地和单位绿地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杜绝重建轻管现象,禁止破坏城市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完善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倡导群众主动对各类活动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根据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公园、景区、市政道路绿化废弃物资源再利用,建设友好型绿化美化城市系统。建设一批垃圾分类工作示范性公园,力争在规划期间建设和完善好公园景区的垃圾分类系统。

  优先利用现有公共厕所,距离大于1500米时,可增设公厕,以2—3个蹲位为宜;垃圾箱优先利用公园绿地、道路沿线现有垃圾箱,新建段绿道每隔300—500米设置一处;照明系统尽量利用公园绿地沿线现有照明设施、新建段绿道照明按照规范进行设置,满足通行安全需求。设置完整信息标识系,统在绿道入口、交叉口、停车场等位置,在绿道临近的公交站点、入口、主要交叉口设置指向标识,在必要路段设置规章、警示、活动、安全、教育标识。

  探索建设智慧公园信息化平台,整合屏边县绿地信息“一张图”,充分运用遥感、地理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智慧公园大数据库;建设公园绿地监测系统、公园绿地管理系统和公园绿地服务系统,实现公园绿地资源信息的动态监测、深度处理、有效共享与综合应用。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强化视频监控,打造绿色“智慧城市”。(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玉屏镇人民政府)

  (九)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结合实际,打造屏边县地域特色鲜明的示范性绿美城市,积极争取省级试点。探索多元参与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勇于创新实践,明确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示范模式,探索以公园城市理念推进城市建设。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依照绿美景区建设导则,建设滴水苗城5A级旅游景区,涵盖“一心八寨”“一河五景”,突出“山、水、林、苗、城”特色,打造集观光游览、文化展示、民俗体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苗族文化风情旅游胜地,绘就“城在林中、景在城中、人在景中”的生动画卷,让“好风景”变“好钱景”,促进人民群众增收,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持续提升绿美屏边知名度、吸引力和影响力,真正实现山美、水美、人美、景美、经济更美。(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玉屏镇人民政府)

  (十)继续推进园林城市创建

  继续推进屏边县国家级园林城市申报工作,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保障体系。发挥较高的生物多样性、良好的自然生态基底、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优势,构建以自然山体为背景、以穿城河道为廊道、以城中绿地为斑块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2023年力争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玉屏镇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园林绿化苗木产业发展

  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城市绿化苗木供给,培育相关产业,建设高品质规模化示范苗木基地。积极汲取先进科学技术,注重对技术人员培养和技术人才引进,缩小地方苗木发展差距,丰富本地苗木品种,满足地方市场需求。建立标准的市场准入机制,从种植技术和育苗技术上提高苗木产量,保证苗木质量。加快苗木产业基地的企业化经营步伐,发挥地方苗木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高地方整体苗木产业经济效益,打造具有屏边县优势的苗木品牌。(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屏镇人民政府)

  (十二)推进城市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按照“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化城镇功能布局、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加大城区服务业投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重点发展旅游文化业。围绕“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的战略部署,紧扣康养小镇核心内涵和产业发展要求,加快探索以康养为主题,集医疗预防、传统文化、运动养生等业态为一体的新型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严格落实全省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积极参与全省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将碳达峰、碳中和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扩大城市绿色建设覆盖面,降低碳排放强度,增加森林和生态系统碳汇。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结合地方特色和优势充分发挥各类创新平台对绿色低碳技术的支撑作用,推动城市碳排放与全省同步达峰。(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

  (十三)保障项目快速落地

  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原则,高效率高品质将屏边县建设为“绿美城市”。建立绿美城市项目实施“绿色通道”,把工作任务分解压实到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障近期成熟项目先试先行。结合红河州“十四五”项目库,梳理当前已有优质项目;结合正在开展的城市更新、全域旅游发展等工作,整合可实际落地的相关项目;结合当前存在突出问题,谋划成效显著的重大项目,同时做好项目分类和项目库动态更新。将公益性项目、准公益性项目及市场化项目,采用分类合并组合方式,运用财政性资金、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社会资本方资金、市场化融资等多种资金组合渠道筹集资金,保障项目高质量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

  三、实施步骤

  从2022年8月至2024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8月—10月)。建立完善绿美城市工作机制,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围绕巩固已有、查缺补漏、提升重点的目标,启动新一轮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修编,合理制定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长,合理设定绿美社区、绿美街区、绿美街道数量建设等指标,科学指导和规范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创建工作,确定屏边县绿美城市建设项目和示范项目清单并开工建设。

  (二)系统推进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12月)。依据绿美城市建设工作部署,重点完成下列工作:

  1.加快绿地系统构建,完善城市生态建设,健全城市公园体系,构建生态绿道网格,增添城市绿化空间,稳步推进“双碳”达标。

  2.基于屏边县山水脉络及风貌格局,以坡屋顶、小青瓦、米黄墙、吊脚楼、苗图腾、木格窗、美人靠、小青砖线条为主基调的“屏边苗式”建筑风格,将城市基因融入城市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打造独有的历史文化特色绿色风貌空间。采用“生态+”“旅游+”等文化赋能模式,推动传统建筑功能改造、数字化建设和文化活态传承,构建文化保护数据库。

  3.加快人居环境提升,推进屏边县国家级园林城市申报工作,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保障体系。丰富绿地水系生态绿化功能,增强城市公园品质内涵。利用城市现有绿地、公园等开敞空间资源,完善城市防灾避难功能,使绿地成为城市应急防灾的重要载体,完善基础设施的运行与管理。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的公共活动场地,构建“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图公共活动空间体系。

  4.加快产业绿色转型,以“退二进三”模式优化产业分区,按照“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化城镇功能布局、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加大城区和中心镇服务业投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知名康养苗城”的发展定位,紧扣康养小镇的核心内涵和产业发展要求,以康养理念推动产城人融合发展。

  (三)成果显现阶段(2024年1月—12月)。通过三年行动,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初见成效,各项重点工作基本完成,城市绿地面积明显增加、城市景观形态更加丰富、城市风貌特色凸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日益完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需求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策绿美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问题事项。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协调组织好职能职责内的绿美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

  玉屏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绿美城市建设工作落地见效,要根据任务分工要求,践行“典型引路法”“项目工作法”和“一线工作法”,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细化工作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高质量切实推动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建设。

  (三)拓宽资金渠道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大财政投入,用好专项资金,县财政要对绿美工作给予重点倾斜,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公园绿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经费投入。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争取专项债券支持;要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沟通联系,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种经济实体投入绿美城市行动,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绿美城市资金投入机制。

  (四)严格督促检查

  各职能单位要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强化过程管理,加强检查核验,对工作不实、推进缓慢的部门由县级进行通报约谈,确保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切记绿美城市建设不搞形式、不搞运动,要与推进城镇化紧密结合,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规模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要严格项目报批程序,不符合工程审批管理的项目不得组织实施,要加大施工质量综合管理力度,提升园林绿化专业化管理水平。

  (五)加大宣传引导

  领导干部起好带头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绿美建设行动。认真谋划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等创建工作,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自媒体等途径,加大宣传绿美城市建设的各类活动,大力宣传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特色亮点,建立绿美城市建设信息公开机制,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爱绿意识。加强对社会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理,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人人爱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1.屏边县绿美城市建设主要任务指标表

  2.屏边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示范项目清单(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