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73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4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屏边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御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县自然灾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了《屏边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县自然灾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实施,现就《应急预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时高效应对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力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序。结合屏边实际,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了《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有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灾害分级标准、应急响应、善后和重建、保障措施、附则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屏边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县长;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县长;副指挥长:有关副县长、县人民武装部有关负责人,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抢险救援及医疗救治组等15个工作组,由县委宣传部部长、有关副县长任组长。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预警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4种预警,发布预警后采取对应预警响应。

  第四部分灾害分级标准,分为一般级别(Ⅳ级)、较大级别(Ⅲ级),重大级别(Ⅱ级)、特别重大级别(Ⅰ级)4种级别。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发生灾害后,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县应急管理局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救灾响应。

  第六部分善后和重建,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依法依规开展死者抚恤、伤者治疗、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在灾情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及时修复受损的道桥、管线、供水、供电、供气、水利等基础设施。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明确物资、资金、队伍、通信、技术保障相关内容。

  第八部分附则,明确责任和奖惩、宣传和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及发布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