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pbxypzrmzf/2024-00000
-
发布机构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30
-
时效性有效
玉屏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 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中心(办)、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经〔2024〕6号)、《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通〔2024〕6号)、《云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云财基层〔2024〕8号)、《红河州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红办通〔2024〕23号)、《红河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红农发〔2024〕14号等工作要求,结合玉屏镇实际,开展玉屏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环节,坚持统筹并行、全面覆盖、扎实推进,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我县农村集体“三资”全链条监管,力争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统筹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前期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未完成问题整改等工作要求一并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一)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一是整治资金管理问题。严肃排查整治侵吞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贪污侵占、挥霍浪费集体资金等问题。整治集体收入不纳入代管专户统一管理、自收自支,坐收坐支问题;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公款私存问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无票报账、白条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违规开支问题;违规出借集体资金、使用集体资金违规购买理财产品问题;虚报工程支出套取村级集体资金、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资金问题;违规发放补贴、收益分配不规范问题;不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擅自决定资金使用重大事项、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二是整治资源管理问题。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农村集体资源管理问题,以及违规占地用地、未批先建、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砍伐林木等集体资源监管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整治。三是整治资产管理问题。对违规发包、出租、出借、出售集体资产,违规处置、交易集体资产,在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等过程中不规范管理、处置集体资产,以及无偿占用集体资产从事营利活动,违规使用集体资产抵押、担保进行借贷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整治。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监守自盗、贪污侵占、监管不力,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等问题。
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治,对全镇范围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梳理,重点排查是否制定并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是否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等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集体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财务公开、预算决算等财务制度。探索建立健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领办公司、合作社、参股平台公司等经营方式方面规范的管理制度。
(二)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排查整治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或签订不完全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清理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
(三)整治农村集体债务问题。排查整治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违规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以集体名义违规担保贷款等行为。
(四)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重点整治不履行招标投标程序、暗箱操作、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五)整治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云财基层〔2024〕8号) 、《红河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红农发〔2024〕14号要求,同步认真开展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行动步骤
本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排查范围是2022年以来至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2024年5月至12月,其中6月至8月为集中整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6月份,通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阶段性成效。
(一)启动行动阶段(2024年6月5日前)。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拟定行动方案、成立工作小组、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实行挂图作战。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6月20日前)。各村委会及时组织各村组对照5项整治重点内容,对2022年以来的情况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力求通过自身力量,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于6月20日前形成自查自纠问题清单(附件2)。
(三)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6月25日前)。各村委会自查自纠的同时,对照5项整治重点内容对2022年以来辖区内情况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摸排。排查过程要结合2018年以来各类审计、巡察、检查、信访举报等发现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问题,对经济合同、资产处置情况、财务问题等同步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于6月25日前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形成的问题清单要涵盖四块内容:一是2018年以来各乡镇审计、巡.今还未整改的问题;二是对照5项整治重点内容,对2022年以来的情况全面排查出的问题;三是2023年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中发现但还未整改的问题;四是基层自查自纠问题。四类问题全面汇总后建立台账(附件3、4、5),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整改时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四)边查边改阶段(2024年6月—8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各村委会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到排查发现一例、实施整治一例、及时销号一例;做到“一事一议”,形成“一事一策”;要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于8月21日前完成普通问题销号;对于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特殊问题,要实行清单化管理,统筹各方力量,分类施策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个逐步完成整改销号;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确保行动内容落实落细落地。
(五)抽查复查阶段(2024年7月—8月)。专项行动过程强化督促检查指导服务,由县级分组覆盖7个乡镇进行抽查复查,对村组的抽查覆盖面不少于30%;玉屏镇工作专班检查所有村委会,村委会检查辖区内所有村小组。重点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全面排查不重视的乡镇和村组开展抽查复查。对一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地反馈给县党委、政府抓好整改,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六)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7月—9月)。各乡镇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集中研判、逐个剖析、分类施策,边查边改边立制,提出建章立制建议。针对普遍发生的问题,要深刻剖析根源,分析风险隐患,找准短板弱项,逐步完善规章制度。针对个案问题,要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想方设法补短板、补漏洞,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
(七)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9月—12月)。各工作组要做好专项整治行动中问题上报、经验总结、典型报送等工作,要通过查漏补缺、完善制度、以案教学、强化管理,不断健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2024年12月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转为常态化工作,长期持续推动,逐步形成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组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清廉云南建设、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同统筹、同部署、同推进;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快体系建设。各工作组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全面准确掌握基层监管服务体系现状,针对排查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建议,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与集体资产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配备。同时,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我县已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财务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县,玉屏镇工作专班要做好工作统筹,到12月底前全部完成上线会计核算,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工作组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本次专项行动实行双周调度机制,各乡镇于每月10日、24日前将整改台账(附件3)、问题清单(附件4)、整改清单(附件5)报工作专班办公室。针对调度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反馈;专班对进度缓慢的村要加强督促指导,帮助推进。各工作组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总结报告请各工作组组长于7月10日前上报专班办公室汇总。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工作组要落实主体责任,扛牢政治责任,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揭短亮丑,对推责敷衍、应付了事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专项行动过程中严禁虚报、瞒报、漏报,坚决防止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层层加码,确保排查整治质量;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舆情引导,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联系人及电话:杨欢,0873-3069901。
附件:1.玉屏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及工作小组
2.玉屏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3.玉屏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台账
4玉屏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清单
5.玉屏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清单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玉屏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及工作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屏农科发〔2024〕16号),结合玉屏镇实际情况及工作要求,决定成立玉屏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及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一、工作专班
组 长:李智子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黄 雯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牛自芬 镇财政所所长
唐清华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成 员: 尹真田 镇财政所副所长
余张梅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王润英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刘 华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吴珉瑶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王延成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陶国林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朱应翠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 梅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周雪梅 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杨 欢 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委会(社区)党总支书记
职责: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筹协调、推动解决重要问题,定期听取工作小组工作汇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黄雯任办公室主任,唐清华、牛自芬任办公室副主任。
职责: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表格报送、相关材料起草等日常工作,建立实施情况调度、督促指导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各工作小组抓好工作落实。
二、工作小组
(一)阿季伍村委会、新荣村委会工作组
组 长:牛自芬 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姚 葵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龙够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赵雯倩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 云 阿季伍村委会总支书记
陈 林 新荣村委会总支书记
(二)半坡村委会、卫国社区、王家村委会工作组
组 长:尹真田 镇财政所副所长
成 员:毛 济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李宣润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兴旺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母达友 半坡村委会总支书记
李媛芬 卫国社区总支书记
牛庆红 王家村委会总支书记
(三)补嘎村委会、大龙树社区工作组
组 长:余张梅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成 员:杨智中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王 梅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鲁 玲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牛永福 补嘎村委会总支书记
贺世萍 大龙树社区总支书记
(四)垇嘎村委会、前进村委会、龙古村委会工作组
组 长:王润英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成 员:许志锋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周雪梅 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马志宏 镇水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龙 竹 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杨全福 垇嘎村委会总支书记
罗顺元 前进村委会总支书记
王 涛 龙古村委会总支书记
(五)卡口村委会、新农村委会工作组
组 长:刘 华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成 员:朱应翠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范 鑫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钱国红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牛永祥 卡口村委会总支书记
杨杰冲 新农村委会总支书记
(六)姑租碑村委会、玉屏社区、大围山社区工作组
组 长:唐清华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成 员:吴珉瑶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李忠庭 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杨海锋 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朱 楠 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杨家文 姑租碑村委会总支书记
徐明祥 玉屏社区总支书记
保学蓉 大围山社区总支书记
(七)大份子村委会、平田村委会工作组
组 长:陶国林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成 员:王延成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王 芳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跃海 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顺成 大份子村委会总支书记
陶保明 平田村委会总支书记
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落实“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好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的由接替相关工作分工的同志承担对应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 |||||||||
玉屏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 ||||||||
序号 | 县 | 乡(镇) | 行政村(社区) | 问题描述 | 自查自纠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 备注 |
1 | XX县 | XX乡 | XX村 | 如:XX村或小组XX年存在以“白条入账”XX笔,合计XX万元;XX年“报账手续不全”XX笔,合计XX万元。 | |||||
说明:一个问题填报一行,一村自查出多个问题请填报多行。 | |||||||||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 审核人: |
附件3 | ||||
玉屏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台账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 |||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已完成整改数量 | 未完成整改数量 |
1.1.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村数 | 1 | 个 | ||
其中: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的村数 | 2 | 个 | ||
1.2.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金额 | 3 | 万元 | ||
其中:(1)私设小金库涉及金额 | 4 | 万元 | ||
(2)违规发放各项补贴涉及金额 | 5 | 万元 | ||
1.3.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 | 6 | 万元 | ||
2.农村集体经济问题合同数量 | 7 | 份 | ||
其中 1:(1-1)明显违背合同法的超长期合同数量 | 8 | 份 | ||
(1-2)超低价合同数量 | 9 | 份 | ||
(1-3)不规范合同数量(a) | 10 | 份 | ||
(1-4)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数量 | 11 | 份 | ||
(1-5)未及时收到价款的合同数量 | 12 | 份 | ||
其中 2:(2-1)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类合同 | 13 | 份 | ||
(2-2)工程项目类合同 | 14 | 份 | ||
(2-3)其他 | 15 | 份 | ||
3.1.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b)的项目数量 | 16 | 个 | ||
3.2.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涉及的金额 | 17 | 万元 | ||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金额 | 已化解金额 |
4.1.新增村级债务总金额 | 18 | 万元 | ||
其中:(1)因兴办公益事业形成债务 | 19 | 万元 | ||
(2)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 | 20 | 万元 | ||
(3)因购买理财产品、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形成债务 | 21 | 万元 | ||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填写具体数量 | |
4.2.新增村级债务的村数 | 22 | 个 | ||
其中:(1)因兴办公益事业形成债务的村数 | 23 | 个 | ||
(2)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村数 | 24 | 个 | ||
(3)因购买理财产品、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形成的债务的村数 | 25 | 个 | ||
5.1.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数量 | 26 | 件 | ||
5.2.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涉及村干部人数 | 27 | 个 | ||
6.1.已制定并公开章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 | 28 | 个 | ||
其中:(1)镇级组织数量 | 29 | 个 | ||
(2)村级组织数量 | 30 | 个 | ||
(3)组级组织数量 | 31 | 个 | ||
6.2.已制定并公开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数量 | 32 | 个 | ||
6.3.已制定并公开集体财务制度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数量 | 33 | 个 | ||
6.4.已制定并公开创办公司、参股平台公司等制度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数量 | 34 | 个 | ||
7.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有财务会计信息数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 | 35 | 个 | ||
其中:(1)镇级组织 | 36 | 个 | ||
(2)村级组织 | 37 | 个 | ||
(3)组级组织 | 38 | 个 | ||
8.尚未完成提质增效行动整改任务的村数 | 39 | 个 | ||
注: (1)台账中所列问题主要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中指出的情形。 | ||||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 审核人: |
附件4 | ||||||||
玉屏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清单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 |||||||
序号 | 县 | 乡(镇) | 行政村(社区) | 问题描述及金额 | 问题(个) | 金额(万元) | ||
1 | XX县 | XX乡 | XX村 | 1.资金管理方面:XX村或小组XX年存在以“白条入账”XX笔,合计XX万元;XX年“报账手续不全”XX笔,合计XX万元。 | ||||
2.资产管理方面: | ||||||||
3.资源管理方面: | ||||||||
4.经济合同方面: | ||||||||
5.集体债务方面: | ||||||||
6.工程管理方面: | ||||||||
7.其他问题: | ||||||||
州(市)合计 | ||||||||
说明:1.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方面的问题按云财基层〔2024〕8号文件要求填报,同时抄送省农业农村厅。 | ||||||||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 审核人: |
附件5 | ||||||||
玉屏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清单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 |||||||
序号 | 县 | 乡(镇) | 行政村(社区)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 备注 |
1 | XX县 | XX乡 | XX村 | XX年X月存在以“白条入账”XX笔,合计XX万元 | ||||
说明:“问题描述”应与附件4保持一致。一个问题填报一行,一村存在多个问题填报多行 | ||||||||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 审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