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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pbxwsjkj/2026-0000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2-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

根据中共屏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屏边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2025年屏边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人职责。屏边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法尊法守法,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医疗机构依法办事,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开展“健谈经典”读书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法治理论知识,深刻领会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2025年共开展读书班20期,参加学习600余人次。二是制定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法治思想,以“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形式教育引导卫生系统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今年以来,共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场次,每次集中学习均安排班子成员领学相关法律法规,安排30余人紧扣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谈学习收获感悟、谈工作思路举措,推动学用结合。三是组织卫生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修订)》等与卫生健康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学法28场次,1680余人次参加学习。四是开展法律知识专项培训,针对医疗机构法律防范意识低、医疗纠纷多等问题,组织县乡各医疗机构开展专项培训,主要围绕法律法规体系总览、医师执业核心法规解读、医疗安全与事故处理法规等五个方面进行深入性讲解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减少我县医疗纠纷问题发生,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培训2场次235人次。

(三)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清单化管理,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内容。二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组建卫生健康局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县的日常工作,将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三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为宣传主题,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宣传,通过宣传、教育、警示、引导等方式,增强全民安全风险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6场次,受教育3200余人次。四是组织开展“六进”法治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集市、进家庭法治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为宣传内容,与卫生健康宣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相结合,针对不同人群组织开展的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宣讲,以多样性的方式宣传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开展禁毒、防艾、传染病防治等法治宣传活动76余场次,覆盖3.2万人次,咨询服务12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五是打击非法牙科摊点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非法行医摊点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收缴其药品、器械,并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对违法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切实筑牢了公共卫生安全防线,今年以来,共开展打击非法牙科摊点专项整治行动暨普法宣传10次,成功取缔非法牙摊48处。六是丰富宣传载体,增强宣传实效。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同时,采取LED宣传、公众号宣传、短信宣传、线下宣传等形式,正确引导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和辖区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围绕宣传主题挂横幅50余条,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95条。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作用。为促进卫生健康系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有序发展,由县人民政府聘请律师从事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合理运用法律方式帮助卫生健康系统解决法律知识实际难题,2025年,行政执法案件咨询3次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1份,其他法律咨询3次。

(五)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卫生健康“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发证”的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形成。2025年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45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2家,校验38家,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注册17家,医疗机构注销注册2家。二是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将日常监督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融合,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创新包容审慎监管,着力营造良好的医疗营商环境。2025年行政检查649次,行政处罚38件,罚款3.22万元。三是全面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规则》《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严格适用法定程序。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均无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一是为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了《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保障卫生健康局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好申领、换领、注销行政执法证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查与备案。三是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在卫生监督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四是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文字、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五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六是严格执法裁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七)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监督,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判决,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等。2025年交由县卫生健康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共5件,其中,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县政协提案3件,均为主办件,办理为A类。

(八)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信访制度的落实,排查不安定因素,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努力做好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来电、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我局一直都非常重视行政诉讼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及进行行政处罚,2025年共受理医疗投诉、纠纷27起,22起已通过协商调解完成(其中行政调解14起),5起正在协调处理,群众满意率100%,无行政诉讼案件。

二、工作特色和亮点

(一)注重培训与业务有机结合。在开展业务培训的同时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有效促进医患关系更和谐融洽,减少医患纠纷矛盾的发生。

(二)注重业务与普法深度融合。将法律知识宣传与卫生健康宣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相结合,针对不同人群,组织开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宣讲,提高法律知晓度和理解度,提升宣传实效和社会治理效能。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够高,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氛围不够浓厚。二是依法决策能力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指导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法治工作统筹协调,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执行力和年度法治目标的实现率。

(二)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经费保障。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社会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学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学法执法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联系,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