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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zfhcxjsj/2025-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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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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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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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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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屏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选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版》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24〕29号)文件精神。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屏边县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司法局和司法行政协调部门的统筹协调及指导下,结合屏边县实际,在《云南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内对执法领域中易发现、易处理、专业技术要求低的行政处罚事项选取了108项,形成《屏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选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版》,并按照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经转发给相关部门(及科室)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告《屏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选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版)》。
附件:屏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选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版)
2025年4月21日
附件【4.21住建)附件:屏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选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