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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6-00074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12-15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本概况

  一、简要介绍:县卫生计生局是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全县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办公地址:玉屏镇卫国路29号 邮政编码:661200

  办公电话:3221432 监督电话:3221432

  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分 ;下午14:00-17: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员编制情况:县卫计局机关实有在职人员3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屏边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 屏边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1名(副科级)。

  内设机构:县卫计局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医政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基层卫生科、妇幼健康服务科、政策法规与食品安全监测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宣传科教与信息统计考核评价科、防治艾滋病综合科。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四)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九)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十一)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三)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六)承担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屏边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领导分工情况

  黎明旺(党委书记、局长):领导并主持党委、行政全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县人民医院,联系新现镇。

  韦美材(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党务公开、党务信息、党务稽查、机关党建、统战、信访、人事、老干部、老龄、工青妇、基层卫生、卫生项目组织实施、县中医医院建设、扶贫、档案工作,分管人事科、基层卫生科。联系和平镇。

  杨德祥(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应急、综治维稳、反恐、安全生产、机关消防、创卫综合协调、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分管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玉屏镇。

  代云翠(副局长):负责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县人大、政协代表提案办理工作,分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联系白云乡。

  王东海(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监督执法、政策法规与食品安全监测、招商引资工作,分管政策法规与食品安全监测科、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新农合管理中心。联系湾塘乡、白河镇。

  杨丽红(副局长):负责财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政医管、中医、药政药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健康服务、干部保健、后勤工作,分管财务科、医政科、妇幼健康服务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新华乡。

  雷碧翠(党委委员、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负责计生协会、健康教育、统计工作,分管县计划生育协会、宣传科教与信息统计考核评价科、县健康教育所。

  陶春莉(县防艾委专职副主任)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分管防治艾滋病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