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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6-0011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民政局 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12-1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民政局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拨6月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屏民政联发〔2016〕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保障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现将2016年6月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下拨给你们(详见附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实行专款专用。

  二、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严禁挪用、挤占或它用。

  三、要严格建立发放台账,进行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附件:屏边县2016年6月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分配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5月25日              

  



附件【U0201708105691588276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