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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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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民政局 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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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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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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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民政局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拨6月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屏民政联发〔2016〕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保障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现将2016年6月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下拨给你们(详见附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实行专款专用。
二、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严禁挪用、挤占或它用。
三、要严格建立发放台账,进行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附件:屏边县2016年6月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分配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5月25日
附件【U0201708105691588276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