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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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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民政局 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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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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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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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民政局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拨2016年第二季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
屏民政联发〔2016〕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医疗机构:
按照《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屏政办发〔2015〕16号)要求,根据你们报送的医疗救助申请,县民政局通过核实审批,现将你们上报的医疗救助对象425户425人次,救助资金286252.82元下拨给你们。请按照救助人员名单如实救助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严禁冒领、挤占或挪用,并按相关要求建立医疗救助台账。
附件:1.屏边县2016年第二季度城乡医疗救助汇总表
2.屏边县2016年第二季度城乡医疗救助人员名单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7月5日
附件【U02017081056917459110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