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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6-0012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民政局 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12-1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民政局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屏民政联发〔2016〕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通知》(红财社〔2016〕147号)要求,结合各乡镇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现将2016年度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按照每人每月875.1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各乡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二、请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6年度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分配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1日              

  

  附件

  2016年度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分配表

    

乡 镇 

孤儿等特困儿童合计人数 

补助资金(元) 

玉屏 

7 

73512.6 

新现 

5 

52509 

新华 

7 

73512.6 

和平 

9 

94516.2 

白云 

2 

21003.6 

湾塘 

2 

21003.6 

白河 

6 

63010.8 

合 计 

38 

399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