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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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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民政局 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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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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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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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民政局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屏民政联发〔2016〕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通知》(红财社〔2016〕147号)要求,结合各乡镇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现将2016年度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按照每人每月875.1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各乡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二、请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6年度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分配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1日
附件
2016年度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分配表
乡 镇 |
孤儿等特困儿童合计人数 |
补助资金(元) |
玉屏 |
7 |
73512.6 |
新现 |
5 |
52509 |
新华 |
7 |
73512.6 |
和平 |
9 |
94516.2 |
白云 |
2 |
21003.6 |
湾塘 |
2 |
21003.6 |
白河 |
6 |
63010.8 |
合 计 |
38 |
39906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