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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6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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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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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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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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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17]28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红财监[2017]11号要求,我局将对县级相关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会计单位认真遵守财经制度法规,为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不断作出新贡献。
二、检查单位
1、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屏边苗族自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屏边恒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共3户。请被查单位按照检查工作要求,积极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和范围
2016年度单位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规制度的情况,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票据管理使用情况,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必要时将延伸检查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
四、检查时间
2017年5月26开始,9月30日结束。
五、联系方式
屏边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3225395
屏边县财政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