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319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4-07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通知书(屏市监广准字(2017)第01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你单位(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陶玉伟)《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广告发布登记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准予你单位所属的 1个媒介从事广告发布业务,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

  (如你单位认为本通知书侵犯你单位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