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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015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1-2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和平镇集镇供水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2018年12月4日至20日,县财政局委托蒙自瀛洲会计师事务所对“和平镇集镇供水工程项目资金”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项目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屏边县和平镇集镇供水工程为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为集镇老区、新一二区、屏边第二中学、河对门、瓦厂、转田等饮水管网改造及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11.16万元。共架设饮水管网59301.2m,安装消火栓15个。全部工程已于2018年3月底完工,于2018年5月15日镇政府组织验收。

  屏边县和平镇集镇供水工程项目资金金额为150万元。

  (二)项目绩效情况

  和平镇集镇供水的实施使集镇、周边村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用水问题将得到了彻底解决,群众的健康水平将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状况明显好转,对发展地方经济和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都是十分显著的。一是集镇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将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融入集镇建设中,形成特色鲜明的中心集镇;二是集镇基础设施趋于完善,人居环境得以提升,项目实施后改善了集镇及周边村寨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居住条件;三是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率,缩小了城乡差距;四是财政资金投入,带动了社会资金投入,群众得到了实惠;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六是群众参与积极性、满意度高。

  二、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截至2018年12月10日,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严格遵守《和平镇财务管理制度》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厉行节约,每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预算超标准的事项,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集镇供水工程项目经费:主要建设内容为集镇输水和配水管网改造。通过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使和平镇逐步建立起系统的、较为完善的供水设施,使和平镇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为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我单位收到上述项目资金为150万元,支出150万元,结转0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绩效自评结论

  屏边县和平镇集镇供水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88分,自评等级为“良”。扣分主要原因是:1、对集镇供水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改善人畜饮水安全不完善。2、集镇供水工程的建设对居民的身体健康影响结果为良。3、集镇供水工程的建设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到位及时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和平镇集镇供水工程项目资金进行财政绩效评价的通知》(屏财发〔2018〕171号文件),集镇供水工程项目支出预算150万元,单位根据需要向财政申请资金用度, 2017年7月25日收到和平镇集镇供水工程项目资金150万元(屏财预〔2017〕92号),项目资金150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从资金的使用率来分析资金的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率为100%,截至2018年12月10日,项目资金共计支出150万元,资金结余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支付云南人合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屏边分公司工程款共计150万元。其中:2017年8月24日支付70万元;12月20日支付30万元;2018年11月14日支付5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严格按照《和平镇财务管理制度》、《和平镇机关干部内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使用严格审批程序,项目资金审批由工程管理技术员根据项目进度提出拨付建议,财政所复核,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审批。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账务核算清楚,账目健全,无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和平镇集镇供水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情况、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规范性、项目质量可控性、档案管理规范性当面执行情况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的补助资金完成和平镇集镇供水项目建设,在项目资金下达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施工队伍,于2017年3月1日签订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推进,严把质量关,于2018年3月底完工,5月15日完成验收。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立健全完备的生产管理机构,由镇水利站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并组织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和平镇集镇供水的实施改善了农村脏、乱、差的现象,农村打井现象得到遏制;人畜饮水安全得到保障,饮水便利,水量能够满足生活需求;有利于对村镇畜水、供水、节水、排水等实行一体化管理。

  (2)项目实施效果的分析

  社会效益:在项目实施前,村民饮水主要是自行打井或直接饮用山泉水,存在饮用水量不足、水质不达标,饮水不安全,不便利等问题。项目实施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安全饮水及便利问题,有利于乡镇畜牧业、林业、种植业等产业的发展,从而提高村民的经济收入,产生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前水质不达标,饮用受污染的水源,居民容易引发疾病,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另一个方面,居民饮用井水或者山泉水因不受价格影响,节约意识薄弱,容易造成浪费。项目实施后,饮水安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疾病的减少有利于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生活质量得到提高;饮水有价格限制,居民懂得节约用水,有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和长久发展。

  可持续影响:乡镇自来水工程的建设,逐步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得到保障。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从而促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和平镇集镇供水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从监管制度、服务态度、监管效果和服务对象对项目满意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本次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样本总量为15份,实际发放15份,有效问卷15份。问卷调查最后得分为85.73分,调查问卷结果为“良”。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使集镇、周边村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用水问题将得到了彻底解决,群众的健康水平将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状况明显好转,对发展地方经济和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都是十分显著的。

  根据现场调研、资料审核,结合和平镇人民政府的自评和抽查情况,综合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及资料报送进行了量化打分。贵单位集镇供水工程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6分,评价结果为“良”。扣分主要是绩效目标未细分到明确绩效指标;针对项目建立专项管理制度但内容不完善、不符合项目实际或只有通用项目的管理制度;未签订目标责任书;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软硬条件等有部分未落实到位。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运用,根据此次评价结果,提出以下建议:

  屏边县和平镇集镇供水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定结果为“良”屏边县财政局应结合和平镇的集镇供水改善情况及最终评定结果,酌情安排财政投入。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单位未提供绩效目标申报表。

  2,、对实施项目未单独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

  3、项目资金未设置专账核算。

  4、项目资金收到时计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但2017年8月第12号凭证支付工程款70万元,12月第10号凭证支付工程款30万元,减少银行存款,未使用零余额账户列支。12月第10号凭证支付工程款30万元,未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追加(调整)预算指标通知书》(屏财预〔2017〕92号)文件规定列入21203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预算支出科目。

  5、截至2018年5月10日,项目由建设方、施工方二方完成验收,未聘请监理监督工程,未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故此次绩效评价是对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资金支付的过程及效益进行评价,不对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建议

  1.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

  2. 建议单位开支项目经费时,严格按《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追加(调整)预算指标通知书》(屏财预〔2017〕92号)使用预算支出科目,建议调整2017年支出科目记账。

  3. 建议项目实施相关单位按照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辅助台账,完善专账核算。

  4. 建议项目单位工程完工后应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屏边县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