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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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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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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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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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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2018年12月4日至20日,县财政局委托蒙自瀛洲会计师事务所对“屏边县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经费”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项目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积极探索新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总结推广经验,经云南省水利厅研究决定,将屏边县等5个县市作为开展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试点县,开展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试点工作,并下发《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16〕10号)通知。
屏边县水务局为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及顺利完成,于2017年7月7日向屏边县人民政府提出请示,申请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测量费、界桩制作和埋设费、界碑费及其他费用开支。
(二)绩效目标
屏边县水务局未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我们根据申请资金的请示中的相关内容及《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16〕10号)通知要求,进行绩效目标设定目标设定情况如下:
项目绩效总目标:构建管理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为全省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做好先期示范。
项目绩效阶段目标:一、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查清各个水库工程的权属主体,明确权属主体是否存在争议以及存在争议的原因;查清各个水库工程的现状管护范围,明确管理范围内土地可能性是否存在纠纷;明确各个水库工程需要划界和确权办证的面积;测算所需的工作经费,主要包括测量费、制作和埋设界桩费、征地补偿费、确权办证费和协调配合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二、在摸清现状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省水利厅出台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测绘国土部门认可的地形图和管护范围红线图,并完成现场栽桩定界工作,以明确各项水库工程的管护范围界限。三、管理范围内的土地要完成确权登记和办证,首先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的要求,完成管理范围内土地和其他资产的权籍调查,权籍调查要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要求由四邻法人代表现场指界和签字盖章(手印),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和编绘宗地草图。完成权籍调查后,由水利(水务)部门向国土部门申请确权办证。国土部门按照规定对申请资料和权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水库工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明确其用地权属。
二、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年初财政批复,本项目工作经费预算100万元,实际收到财政经费100万元,工作经费支出880,118.53元,完成预算金额的88.01%。
(二)项目管理制度
单位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决策机制制度》等制度对资金的管理、收支审批、资产管理、报销流程等作了规定。
(三)项目执行情况
屏边县2014年根据省水利厅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了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对各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初步划定。在2015年完成了屏边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调查报告,编制了《屏边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在2016年屏边县被选为开展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试点县后,完成工作情况如下:
1. 2016年12派出3名技术人员参加了水利部建安中心在福建漳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2017年3月初县水务局成立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4月24日县政府下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5月17日派出技术人员参加省水利厅在保山隆阳区专题考察学习。
2.2017年5月聘请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对屏边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进行技术中介服务。2017年7月委托施工队制作水库界桩,截至2018年3月底,测绘单位已完成全部水库地形测绘,施工队完成大部分水库界桩埋设。水库的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得以划定。
3.至2018年11月,已完成全部水库的4.345平方公里1:1万地形测绘、界桩埋设、管理范围划定测绘、界碑、警示牌安装;部分水库周边防护设施安装、防撞墙制作等项目。
(四)项目产生的效果
1.项目的经济性
截至目前,确权划界工作经费880,118.53元用于各项工作的开展,项目预算成本均在控制范围内,保障了屏边县确权划界工作的基本运转,资金结余119,881.47元属于未颁证剩余费用。
2.项目的效率性
项目自2017年初开始实施,经费的下达使各项确权划界工作的正常实施得到有力保障,能按时间节点、保证质量完成。
3.项目的有效性
项目各项工作的实施,取得一定的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确权划界工作产生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4.项目的可持续性
项目的实施,为屏边县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持久的基础工作提供保障。
项目责任单位本次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3.5分,结果为“良”。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屏财预[2017]105号《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追加(调整)预算指标通知书》,追加预算100万元,作为水务局屏边县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经费。截至2017年8月,县财政预算的屏边县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经费100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从资金的使用率来分析资金的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率为88.01%,截至2018年12月支出经费880,118.53元,其中:测绘服务费208,800.00元、界桩安装费438,186.50元、金属护栏网费89,354.16元、劳务费121,717.19元、广告费6,750.00元、办公用品费4,296.00元、差旅费11,014.68元。资金结余119,881.47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已形成完整的支付流程(开支内容→凭证→经办人签字→审核→审批→支付)。
会计核算方面,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记账、列报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不存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确权划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确权划界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2017年4月24日屏边县政府下文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水务、国土、交通、有关乡镇等单位参加的确权划界协调领导小组,做到了在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部门关系,及时解决划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屏边县水务局成立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屏边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组织管理工作,部门组织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健全,主管责任明确。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全面做好屏边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水务局于2017年3月初成立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屏边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组长何昌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陈龙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局农水科、建管科、防汛办、水勘队抽调组成,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以及州水利局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牵头研究制订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的组织落实。
为保证工作开展质量、进度满足上级要求,屏边县水务局于2017年5月聘请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对屏边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进行技术中介服务。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1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支出经费880,118.53元,其中:测绘服务费208,800.00元、界桩安装费438,186.50元、金属护栏网费89,354.16元、劳务费121,717.19元、广告费6,750.00元、办公用品费4,296.00元、差旅费11,014.68元。资金结余119,881.47元。项目预算成本均在控制范围内,保障了屏边县确权划界工作的基本运转,资金结余属于未颁证剩余费用。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文件《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16】10号文件精神,确权划界对象为国有水管单位、乡镇或村组管理的小(2)型以上的水库工程。屏边县现有9座符合试点条件的水库工程,其中:小(1)型水库2座,小(2)型水库7座,小(1)型水库为:红旗水库(玉屏镇)、团坡水库(玉屏镇);小(2)型水库为山源水库(玉屏镇)、芹菜塘水库(玉屏镇)、田尾巴水库(新华乡)、韦家菁水库(新华乡)、余家旦水库(新华乡)、白云水库(白云乡)、克田水库(湾塘乡)。
至2018年11月,已完成确权划界涉及的全县9座水库的地形测绘、界桩埋设、管理范围划定测绘、界碑、警示牌安装;部分水库周边防护设施安装、防撞墙制作等项目。目前转入管理范围权属调查阶段。
(2)项目完成质量
水务局与确定的项目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项目完工后组织验收,通过实地查看后,质量达标,方可验收。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已按屏边县水务局《关于给予拨付屏边县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经费的请示》的内容实施项目,已完成地形测绘、界桩埋设、管理范围划定测绘、界碑、警示牌安装;部分水库周边防护设施安装、防撞墙制作等项目共使用资金880,118.53元。但尚未按《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16】10号文件要求完成确权办证工作。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①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
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明确了依法管理的范围和权属,减少因权属不清与群众发生纠纷的事件,即使有纠纷,调处也有了依据。
②规范了工程的管理
确权划界后,明确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依法管理和保护的范围,水管单位对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可以统一规划,按照有利于工程正常运行、有利于工程管理、有利于美化环境的要求,实现了工程管理规范化,不仅提高了工程管理水平,水利工程效益也得到了充分发挥。
③可持续影响方面
通过项目的实施,依法保护了水生态环境、水利工程和水资源水源地,改善居民的饮水、用水条件,可持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并可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具有可持续影响。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据拟定的《屏边县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们收集评价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实地了解情况,对屏边县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经费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范围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率、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规范性、项目质量可控性、档案管理规范性、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财务监控有效性、资金使用率、工作完成情况(包括: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调查情况、做好宣传提高认识、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和工作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和创新治理、项目推进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社会公众满意度。
该项目资金基本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为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的开展实施提供了有效的保证,并发挥了一定的主导作用。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我所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量化打分,得分88.28分;根据绩效评价资料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扣分2分(资料报送不及时);该项目最终得分86.28分,评价等次为“良”。主要扣分点为:未编制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资金结余较大、资料报送不及时、调查问卷满意度稍低等。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运用,根据此次评价结果,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建议
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在目标任务明确、细化的基础上,根据目标任务的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 目标设定工作欠缺
屏边县水务局未编制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无法评价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
2. 资金结余较大
截至2018年12月6日止,实际使用资金880,118.53元,资金结余119,881.47元,资金使用率88.01%。
3.尚未完成确权办证工作
屏边县所有小2型水库建设时间久远,土地均为建设时集体划拨用地,水库建设档案资料缺失,不能全面提供办不动产登记所需的土地证明,严重影响到水库的办证工作。
(二)建议
1. 目标设定工作欠缺
屏边县水务局未编制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无法评价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
2. 资金结余较大
截至2018年12月6日止,实际使用资金880,118.53元,资金结余119,881.47元,资金使用率88.01%。
3.尚未完成确权办证工作
屏边县所有小2型水库建设时间久远,土地均为建设时集体划拨用地,水库建设档案资料缺失,不能全面提供办不动产登记所需的土地证明,严重影响到水库的办证工作。
屏边县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