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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016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1-2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新现镇电子厂建设项目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2018年12月4日至20日,县财政局委托蒙自瀛洲会计师事务所对“新现镇电子厂建设项目工作经费”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项目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现镇位于屏边县城西北部,全镇国土面积347.16平方公里,辖12个村委会、98个自然村、136个村小组,总人口22717人。受历史、自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新现镇经济发展层次低,经济社会发展缓慢,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927户7506人,有建档立卡贫困村9个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村3个。近年随着人口增加,森林植被的减少,水土流失严重,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低。群众缺乏支柱产业,增收较困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新现镇人民政府积极招商引资,引进屏边县金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新现镇投资建厂。该厂经营运转后,将有利于扩大就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拉动新现镇经济增长,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早日稳步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结合新现镇实际情况,2017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屏边县新现镇电子厂建设项目。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人民政府《关于帮助解决新现镇电子厂项目经费的请示》(新政发[2017]115号)文件,项目计划投入202.26万元(厂房部分1,745,713.02元、输变电工程276,885.79)。

  (二)绩效目标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人民政府未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我们根据申请资金的请示内容进行绩效目标设定。设定情况如下:

  产出指标:建设电子厂一座,地址位于新现镇新现村老粮所,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宿舍、食堂、门卫、厕所、仓库改造、办公室改造、停车场、室外给水、挡土墙、高低压电网改造工程。

  效益指标:电子厂经营运转后可以为提高当地就业率和转变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拉动新现镇经济增长和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早日稳步脱贫提供有力支撑。

  二、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屏边县新现镇人民政府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新现电子厂项目资金进行财政绩效评价的通知》(屏财发[2018]177号)和《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边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试行)的通知》(屏政办法〔2011〕7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易地搬迁指挥部,负责屏边县新现镇电子厂建设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为圆满完成本次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收集基础资料、分析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由中介机构和屏边县新现镇人民政府共同商讨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出相关信息采集表及满意度调查问卷等表格,并明确相关绩效评价进度要求。于2018年12月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报送屏边县财政局。

  (二)绩效自评结论

  此次绩效评价项目资金202.26万元,应支付202.26万元,已支付201.4万元,未支付造价咨询费0.86万元。项目资金下拨到镇财政所对公账号,严格按照程序划拨使用。财政所工作人员监督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易地搬迁指挥部工作人员负责项目进度,同时负责日常施工的监督,做到专人负责。该项目建设用时3个月,项目已完成初验并投入生产,对当地经济建设起到一定作用,并为当前开展的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经济支撑,有利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取得实效。屏边县新现镇电子厂建设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2017年12月25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人民政府《关于帮助解决新现镇电子厂项目经费的请示》(新政发[2017]115号)文件、2018年1月22日《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书》(屏财预[2018]4号)文件,此次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2.26万元。该笔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用于新现镇电子厂建设。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记账凭证及其附件,我们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统计,(屏财预[2018]4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202.26万元于2018年1月25日拨入新现镇财政所,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6日止,实际到位资金202.26万元,应付已付资金201.4万元,应付未付资金0.86万元,资金使用率99.57%。其中:

  (1)付屏边苗族自治县建筑装潢安装工程公司电子厂建设款1,502,202.76元,分别是:2018年10月16日付工程款800,000.00元,11月15日付工程款600,000.00元,11月29日付工程款102,202.76元;

  (2)付屏边恒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高低压电力改造工程款250,000.00元,分别是:2018年3月21日付安装服务费150,000.00元, 7月18日付安装服务费100,000.00元;

  (3)2018年11月21日付屏边恒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电子厂动力配线安装工程款55,447.24元;

  (4)2018年10月16日付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屏边县分公司监理费26,350.00元;

  (5)2018年11月26日付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场地租赁费180,000.00元;

  (6)截至2018年12月6日,未付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8,600.00元。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确保建设资金安全、有序、可控,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在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措施的基础上,从规范资金使用、资金集中、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一是及时拨付各类专项资金;二是对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按工程进度或工程合同约定付款时限拨款;三是汇同各项目单位联合开展县级财政支出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从各方面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屏边县新现镇电子厂建设项目工作经费的管理上,主要参照现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和《预算资金管理》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此次绩效评价资金202.26万元,资金下拨到镇财政所对公账号,财政所工作人员本着不超支、不他用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划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12月6日已拨付工程款等费用201.4万元。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人民政府在项目资金使用上,做到资金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按申报用途专款专用,资金处理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账务核算清楚,账目健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以及虚列支出的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财务资金核算及监管由新现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申报、管理、监督工程进度由新现镇易地搬迁指挥部人员负责。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1月11日,与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屏边县新现粮所租赁协议,租赁内容包括新现镇育才路的粮所场地和部分建筑物;2017年9月15日,与屏边恒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新现镇阿雅村高低压电力改造工程施工合同;11月12日,与屏边恒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新现电子厂动力配电线路安装工程施工合同;2018年3月16日,与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由其负责项目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编制;4月8日,与云南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4月19日公开开标后,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屏边苗族自治县建筑装潢安装工程公司为成交人,成交价1,550,000.00元;4月24日,与屏边苗族自治县建筑装潢安装工程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承包合同;4月30日,与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该项目于2018年4月28日开工,7月28日完工。9月26日,建设方、施工方与监理方三方对该项目进行初验,截至2018年12月6日,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和终验。项目到位资金202.26万元,已付资金201.4万元,资金使用率99.57%。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初验人员一致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新现镇电子厂建设项目厂房工程、宿舍工程、食堂工程、门卫工程、厕所工程、仓库改造工程、办公室改造工程、停车场工程、室外给水工程、挡土墙工程、电力改造工程、动力配线安装工程均已完工,项目预期目标已基本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扩大当地就业,改变就业渠道,转移富余劳动力,拉动经济增长;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实现早日稳步脱贫,有利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取得实效。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据拟定的《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电子厂建设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们收集评价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实地了解情况,对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电子厂建设项目工作经费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范围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率、项目组织管理情况、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规范性、项目质量可控性、档案管理规范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财务监控有效性、工程设计完成率、工程完工及时率、工程一次验收通过率、项目整体验收及时率、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满意度。

  该项目编制了工程预算清单,按预算进行项目经费申请,基本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但未提供项目立项批复和绩效目标申报表。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新现镇产业发展,改善受自然条件制约的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现状,带动贫困户稳步脱贫和群众增收,促进新现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我所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量化打分,该项目得分为85.4分,评价结果为“良”。主要扣分点为:档案管理不完善,项目资料不完整,缺少立项批复、绩效目标申报表、企业合作协议等;对项目未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只有通用项目的管理制度等。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在目标任务明确细化的基础上根据目标任务的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 项目单位未提供立项批复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2. 项目单位及经营企业未提供关于经济效益评价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产品销售(加工)合同、纳税申报表。

  3. 根据(新政发[2017]115号)文件,该项目由新现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引进屏边县金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新现镇投资建厂。2018年12月6日绩效评价小组进点实地调查,该项目实际经营企业为屏边县远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请示文件里招商引资企业与实际经营企业名称不同,绩效评价过程中项目单位未提供合作企业变更文件及与企业的合作协议。

  4. 项目启动时档案管理工作存在欠缺,档案管理人员交接工作时项目情况及资料移交不全面,导致后续工作中提交项目资料存在困难。

  5. 未针对该项目单独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

  6. 截至2018年12月6日,项目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方完成初验,尚未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及终验。

  7. 截至2018年12月6日,新现镇人民政府尚未支付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8,600.00元。

  (二)建议

  1. 建议项目单位完善项目申报、绩效目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

  2.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与经营企业的合作、联系,关注项目建成后的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建议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变更情况规范、健全项目资料。

  4.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完善项目资料的收集、保管、调用等管理工作。

  5.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

  6. 建议项目单位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及验收工作。

  7. 按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超过两年未使用完的项目资金应上缴财政,建议项目单位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屏边县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