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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336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03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玉屏镇石头寨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2019年7月24日至10月31日,县财政局委托蒙自瀛洲会计师事务所对玉屏镇人民政府实施的石头寨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项目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屏边县玉屏镇新农村委会石头寨自然村地处地质灾害区,山体滑坡严重,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威胁极大,且居住地坡陡、路窄、弯多,天晴尘土飞扬,下雨道路泥泞,旧村民房建盖无规划,进村道路狭小,大中型货车无法进入村内,造成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农产品运销难,群众出行难,与外界的经济和信息沟通严重滞后,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全村共46户19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户166人,同步随迁6户25人。2017年农民人均有粮320公斤,人均纯收入2800元。由于就地扶持发展难度大、投入高,且效果不明显,群众生产生活难以就地改善,只有进行整村搬迁才能解决群众的安全稳固住房问题。

  2018年6月5日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玉屏镇新农村委会石头寨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立项的批复》,同意项目立项。2018年7月9日,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向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上报《玉屏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复玉屏镇新农村委会石头寨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2018年7月10日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屏镇新农村委会石头寨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安居工程、饮水工程、通电工程、挡墙与土石方工程、排污处理、村级公共设施等。概算工程费用1181.69万元,其中:

  1.安居工程:新建安居房46套,其中:3人户户型每套80.56平方米,共17套;4-5人户户型每套96.38平方米,共23套;6人以上户型每套114.5平方米,共6套。总建筑面积:4273.26平方米,其中建档立卡搬迁户建筑面积3709.34平方米,概算投资683.72万元。

  2.饮水工程:DN100PE热熔焊接给水管400米,概算投资41.76万元。

  3.道路工程:安置区内硬化6条道路,主道路6米宽,240米长,其余5条支路4米宽,544米长,合计784米长;安置区西侧建设广场,兼用停车场,概算投资72.45万元。

  4.通电工程:安置区电力接村委会附近10KV变压器,供安置区照明,新建电力线约784米,安装电能表46只,概算投资7.84万元。

  5.挡墙与土石方工程:设置挡墙,场地平整土方挖方约为36800m³,填方约为28800m³,概算投资279.44万元。

  6.排污处理:沿道路布置污水管,总长784米,概算投资55.78万元。

  7.村级公共设施:概算投资40.7万元,其中:(1)建设公共厕所1座31平方米,概算投资6.2万元;(2)亮化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30套,概算投资13.5万元;(3)公共绿化工程:种植草地2000㎡,沿街每隔6米种植树木,合计120棵,概算投资20万元;(4)垃圾收集处理:新建两座2米X2米X1.5米垃圾焚烧池,概算投资1万元。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收到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161.85万元、专项建设资金83万元,玉屏镇政府未提供资金文件。

  (2)根据《屏边县财政局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屏财发〔2018〕106号)文件,下达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其中:玉屏镇石头寨新村安置点132.8万元。

  (3)根据《屏边县财政局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经费的通知》(屏财发〔2019〕2号)文件,下达屏边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其中:玉屏镇石头寨新村安置点262.28万元。

  (4)根据《屏边县财政局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屏财发〔2019〕52号)文件,下达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其中:玉屏镇石头寨新村安置点333.72万元。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记账凭证及其附件,评价组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统计,概算工程费用1181.69万元,截止2019年8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973.65万元,资金到位率82.39%、资金到位及时率82.39%。资金到位情况如下:

  ①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132.8万元,到位率100%;

  ②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到位161.85万元,到位率100%;

  ③专项建设资金到位83万元,到位率100%;

  ④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81万元,到位率100%;

  ⑤新增任务补助资金(中央、省级)15万元,到位率100%

  ⑥自筹及其他资金未到位。

  2.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19年8月31日止,实际到位资金973.6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745.93万元,资金结余227.72万元,资金使用率76.61%,主要用于项目工程款及设计费。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7〕736号)、《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以及结合玉屏镇实际制定的《玉屏镇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 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玉屏镇政府成立玉屏镇新农村委会石头寨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和领导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由项目领导小组、村民小组长组成工作机构,形成上下齐心,全民动员的工作格局,将项目建设任务、标准、完成时限明确到人,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2. 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玉屏镇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7〕736号)以及结合实际制定的《玉屏镇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 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石头寨新村安置点建设工程款,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并经严格审核使用,至2019年8月30日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实际到位资金973.6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745.93万元,资金结余227.72万元。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由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尚未完成,无法对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进行分析。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①已完成43套安置房建设,总建筑面积4015㎡,已通过竣工验收,农户基本已搬迁入住;

  ②部分配套基础设施完工并投入使用,其中:石渣换填5200m³,毛石混凝土挡土墙1650m³,道路硬化1200㎡,预制块道路1400m³,公厕建设一座30㎡,水池150m³,亮化工程路灯30盏,饮水管网4.5km,污水管网950m等。公共绿化工程尚未全部实施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当前项目完成质量与预期要求一致。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预期目标已基本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通过石头寨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善石头寨贫困人口民居住房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使贫困人口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改善贫困人口搬迁地区生态环境,提高搬迁安置贫困人口满意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产业发展,推动了脱贫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据拟定的《玉屏镇石头寨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组收集评价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实地了解情况,对石头寨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范围包括: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率、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规范性、项目质量可控性、绩效自评、档案管理规范性、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资金使用率、集中安置率、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完成情况、工程验收情况、工程完成及时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该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了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基本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基本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量化打分,得分86.4分,评价等次为“良”。主要扣分点为:资金未按计划全部到位,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181.69万元,实际到位973.6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82.39%;资金使用率不高,项目到位资金973.6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745.93万元,资金使用率76.61%;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未达到搬迁入住率100%指标;绿化工程尚未全部实施完成、调查问卷满意度稍低等。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在目标任务明确细化的基础上根据目标任务的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石头寨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目前需要针对各个子项目制定相关的项目管护、维护及保养制度,保证充分发挥效益,为全镇乃至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1. 资金到位率不高

  石头寨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181.69万元,实际到位973.65万元,资金到位率82.39%。

  2. 资金结余较大

  截至2019年8月31日止,实际到位资金973.6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745.93万元,资金结余227.72万元,资金使用率76.61%。

  3. 未在项目安置点设置永久性标示牌

  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7〕736号)、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屏镇新农村委会石头寨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要求,应在项目安置点设置永久性标示牌。

  4.公共绿化工程尚未全部完成

  经实地查看,绿化工程尚未全部实施完成。

  5.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

  至评价日止,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尚未完成,未能提供项目审批部门竣工验收的证明文件,我们无法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及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进行分析。

  (三)建议

  1. 根据问题第1、2、5条,建议玉屏镇政府及时联系审计部门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进行资金结算,为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完成情况提供有力的依据,及时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2. 设置永久性标示牌

  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7〕736号)、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屏镇新农村委会石头寨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要求,应在项目安置点设置永久性标示牌,对项目建设内容作简要介绍,真正使项目区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使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3. 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建议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及方案批复内容实施项目,通过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贫困人口搬迁地区生态环境,有效提升搬迁群众的幸福感及满意度。

 

  屏边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