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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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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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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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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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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猕猴桃母本园核心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2019年7月24日至10月31日,县财政局委托蒙自瀛洲会计师事务所对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实施的猕猴桃母本园核心区建设项目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项目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额度的通知》(屏财发〔2018〕152号)文件要求,县农科局组织编制《屏边县2018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猕猴桃母本园核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10月20日报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018年10月29日以(屏组开〔2018〕33号)文件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主要围绕完善猕猴桃母本园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主要有母本园核心区喷滴灌设施建设、浇筑硬化进园主干道路、搭建避雨棚三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350亩,总投资600.25万元,其中,投入财政资金230万元,公司自筹370.25万元。
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额度的通知》(屏财发〔2018〕152号)以及《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屏财发〔2018〕192号)资金文件,本次评价项目资金230万元。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额度的通知》(屏财发〔2018〕152号)以及《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屏财发〔2018〕192号)资金文件,下达2018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其中:猕猴桃母本园核心区建设项目资金230万元。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记账凭证及其附件,评价组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统计,于2018年10月30日屏边县财政局拨付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其中:猕猴桃母本园核心区建设项目资金2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2.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实际到位资金23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30万元,资金无结余,资金使用率100%。其中:
(1)2018年12月18日补助云南源盘果业有限公司110万元,用于园区喷滴灌管网及配套设施、避雨棚建设。
(2)根据施工进度先后支付屏边县宏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元工程款,用于建设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工程(其中:5万元为工程质保金,因质保期未到,质保金尚未支付,项目单位暂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屏边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资金管理情况执行较好。项目资金严格按(《屏边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屏政发〔2018〕31号)执行,按项目建设内容,做到专款专用,园区喷滴灌系统和避雨棚工程按“先建后补”方式拨付,进园主干道路硬化工程严格按项目建设进度申报拨款制执行。
屏边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在项目资金使用上,做到资金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会计核算方面,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记账、列报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未发现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 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切实抓好屏边县2018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屏边县母本园核心区项目建设工作,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的督导下,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种植业科、茶果站、农技推广中心、财务科等局直属相关职能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种植业科,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协调管理、检查验收等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为顺利推进项目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 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按项目建设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公示公告等项目建设前置条件。项目建设实施合同制管理,确保各项建设工程规范、有序实施。如:进园主干道路硬化工程由屏边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通过招投标选择有资质、实力强、信誉度好的屏边县宏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资金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按项目建设进度申报拨款制执行。园区喷滴灌系统和避雨棚工程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农科局组织县级有关部门验收后,向项目实施单位拨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 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屏边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建设的各项工程基本按照实施方案规划设计的内容执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云南源盘果业有限公司补助资金及屏边县宏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拨款,工程款按项目建设进度申报拨款制拨款,所有拨付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批示。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范围内,预算资金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使用。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支出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①进园主干道路硬化工程于2018年12月12日与屏边县宏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于2019年1月30日完工,2019年2月5日验收通过。②喷滴灌设施安装项目是由云南源盘果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日与白泥田村段华兴签订承包合同,于2018年12月10日验收通过。③土工膜蓄水池项目是由云南源盘果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与白泥田村吴丽云签订承包合同,于2018年12月10日验收通过。④避雨棚制作安装是由云南源盘果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与白泥田村李春明签订承包合同,于2018年12月10日验收通过。
(2)项目完成质量。
当前项目完成质量与预期要求基本一致。项目承建单位已按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建成工程经相关部门验收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质量合格,已投入使用。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预期目标已基本完成,所有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修建的道路、搭建的避雨棚、铺设安装的园区喷滴灌设施工程数量、质量均已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实施后,对优化屏边猕猴桃品种结构,推动猕猴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极大提高了园区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开展科技试验示范以及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农民应用科技发展猕猴桃种植,增加农户收入,推动脱贫工作,并对以后年度有一定的可持续性积极影响。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据拟定的《猕猴桃母本园核心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组收集评价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实地了解情况,对猕猴桃母本园核心区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范围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率、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规范性、项目质量可控性、档案管理规范性、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财务监控有效性、资金使用率、建设期间、建设面积、质量达标率、建设成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该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了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基本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基本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评价组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量化打分,该项目得分情况为:84分,评价等次为“中”。主要扣分点为:管理制度健全性只有通用项目的管理制度;进园主干道路硬化工程于2018年12月开工,2019年1月完工,未按绩效目标申报指标值完成;因母本园项目刚启动,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效果不明显;项目设计的经济效益目标不合理,应对项目实施后能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作出明确、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指标;生态效益根据调查问卷4评价结果为中;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调查问卷评价结果为中。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运用,根据此次评价结果,评价组提出以下建议:
屏边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绩效评价综合评定结果为“中”,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在目标任务明确细化的基础上根据目标任务的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安排在玉屏镇新荣村委会白泥田村云南云盘果业有限公司猕猴桃母本园种植基地实施。⑴进园主干道路硬化工程由项目主管单位屏边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有资质、实力强、信誉度好的屏边县宏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资金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按项目建设进度申报拨款执行。
⑵园区喷滴灌系统和避雨棚工程由项目协作单位云南源盘果业有限公司实施,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后,通过农科局组织县级有关部门验收,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向项目主管单位申请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①按标准完成2个单体容积300立方米蓄水池建设,完成1500米PE主干引水管道安装,补助24万元;②按标准完成350亩园区喷滴灌管道安装,每亩补助标准1600元,合计补助56万元;③按标准完成25亩避雨棚建设,每亩补助1.2万元,合计30万元。不按标准要求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助。
(二)存在的问题
1. 目标设定工作欠缺
屏边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编制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时,设计的经济效益目标不合理,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经济效益指标为进入正常生产年猕猴桃亩产值2万元。单位此次预算管理绩效目标中经济效益指标的明确性、合理性有待提高。
2. 项目补助资金核查力度不够
屏边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拨付云南源盘果业有限公司11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土工膜蓄水池施工、喷滴灌设施安装、避雨棚的制作安装。我们在收集云南源盘果业有限公司支付依据过程中发现,云南源盘果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工膜蓄水池施工款、喷滴灌设施安装款以及避雨棚的制作安装款,公司只能提供我们支付款项时税局代开的发票及公司与个人签订的三份承包合同复印件。未见公司建设期间支出的记账凭证以及公司支付款项时的转账证明或对方收到款项时开具的证明。
3.项目宣传力度不够
通过调查问卷综合得分反映出,项目整体宣传力度不够。村民及种植户知道有这样一个猕猴桃母本园的人数不多,不了解建设这个猕猴桃母本园示范基地的作用以及该基地建设项目能给予人民群众带来哪些便利等。
4.生态效益有所下降
通过调查问卷4综合得分反映出,猕猴桃母本园核心区建设项目使当地生态效益有所下降。经调查了解,猕猴桃母本园未建前农户种植八角树、杉树,使当地水资源较为丰富,森林覆盖面较广。猕猴桃母本园是由种树改种猕猴桃,因种植的猕猴桃数量没有以前的八角树、杉树数量多,猕猴桃树的根须也没有八角树及杉树的根须大,故导致保持水土能力下降,使居住在山下的村民生活用水的水质下降。
5. 社会效益不够明显
因母本园项目刚启动,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效果不明显。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为75.93分,评价为“中”。反映出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猕猴桃母本园核心区建设项目的满意度有待提高。
7. 2019年9月17日经实地察看,公司搭建的避雨棚建成投入使用后,因冰雹和大风等灾害,现大部分已倒塌,已倒塌的避雨棚仍处于恢复重建中。
(三)建议
1.建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的设定应符合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要求;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
2.建议加大项目补助资金核查力度,对补助资金单位采取相应的财务检查。补助资金如按“先建后补”的方式拨款,申请补助资金的单位必须提供建设期间支出的记账凭证以及支付款项时的转账证明或对方收到款项时开具的证明,使申请补助的资金支出依据更加充分。尽量避免“豆腐渣”工程,使投入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3. 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
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将农村群众列为重点宣教对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学、进村入户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多的了解该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好处,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增加种植户进园观摩学习、实践操作的平台,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指导,提高农民科技意识和科技应用水平,推进猕猴桃产业标准化发展,带动农民应用科技发展猕猴桃种植,增加农民收入,助力脱贫攻坚事业。
4.建议公司尽早筹集资金,组织人员对倒塌的避雨棚修复重建。
屏边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