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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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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屏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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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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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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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月4日至2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委员会(以下简称玉屏镇党委)进行了巡察。6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玉屏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县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力度,进一步完善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每次学习计划(通知)要包含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主题(内容)、学习要求、2至3名班子成员重点发言、其他班子成员交流发言、书记小结等内容,会后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高质量推动玉屏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4次。二是2019年6月26日,召开玉屏镇“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促进会,进一步传达学习上级党委要求,鼓舞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精神,提高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紧扣现有特色产业加大发展,提高专业合作社实力,因地制宜选准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制订“菜单式”产业项目清单,引导龙头企业带领贫困村、贫困农户依法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租赁、互换、转让、托管、联营等方式与企业、个人等经营主体流转承包,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户脱贫致富。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屏边县< 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任务分解方案》《屏边县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流程》,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玉屏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玉党发〔2016〕114号),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落实党委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使每个领导干部各负其责、共同履责。二是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玉屏镇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研究部署全镇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并对个别领导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要求补齐短板。三是紧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要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组织召开玉屏镇意识形态暨“四力”教育实践工作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对各站所、各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切实增强村(社)干部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责任心,使意识形态工作在全员思想中扎根。四是加大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氛围营造力度,在各村(社区)醒目位置增加相关宣传标语5条。在全镇范围内加大脱贫攻坚氛围营造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力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扫黑除恶”、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文艺汇演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7场。五是进一步规范整理意识形态工作台账,加强意识形态相关材料的把关,所报材料均由主要领导把关。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到位。一是强化民主议事,建章立制。对议事规则、议事的权力、范围和程序进行完善和规范。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遵照审批程序和招投标工作程序要求,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分析项目建设情况,分别针对项目要点确定项目建设安排、监督管理、工作程序、责任划分等事项。镇党委及镇政府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玉屏镇2019年项目建设专题研究会,通报了2018年已竣工的项目情况并研究2019年镇级重大项目安排,会议对2019年项目逐一分析研判,针对项目不同特点责成经济及社会发展办公室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管理。三是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下发《大额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控制、事后有总结。规定凡是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都需经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二)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挂钩领导每季度深入挂钩村党组织讲党课不少于1次,明确由镇党建办作为落实“三会一课”的责任站所,通过党建交叉检查、随机调研等形式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党总支开展“三会一课”的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撰写年度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同时做好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等党建基础工作,在全镇各党支部明确专人安装红河州“党的组织生活”手机APP,及时上传“三会一课”图片和学习内容。三是及时要求各村(社区)党总支制定及完善2018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现已交党建办进行备案。对未按月召开党支部会、照抄照搬党建材料的部分党总支、党支部,于2019年7月16日由镇党委书记对姑租碑、新农、新荣村党总支党建工作责任人直接进行整改约谈,勒令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镇党委加大对基层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的监管力度,对2018年组织生活会缺少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或照抄照搬他人材料的党组织及个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勒令整改,党建办已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已对相应台账资料进行整改完善。镇党委以“万名党员进党校”及村干部和贫困党员激发内生动力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转变思想认识,使他们充分认识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与重大作用,积极参与组织生活,自觉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更好地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关于“部分领导个人事项报告填写不全面”的整改情况。由镇纪委认真梳理,并将2018年上报的《个人廉洁档案》报告事项中,填写不够齐全的部分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强调个人报告事项的严肃性,现所有班子成员在整改时限内对不齐全部分已如实填写完善并交由镇纪委办整理归档。
(五)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要求全体党员每月1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所在党支部,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并登记在《党员一本通》和支部交纳党费记录本,动员全体党员增强党性意识,把交纳党费作为自身党性的重要检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对党费交纳记录不规范的支部,对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二是认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中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按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围绕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切实开展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的专题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全镇18个党总支和97个党支部已按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台账。三是加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宣传力度,重点从致富带头人,骨干力量,复退军人和村干部中发展党员,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要求各党支部把好培养关、考察关、发展关和审批关,注重质量,不求数量,做到发现一个,培养一个,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019年年初计划发展23名,截至目前共发展17名,已发展的17名党员中,其中,女党员7名,少数民族党员14名,大专文化程度以上党员5名,农村党员14名,机关事业单位党员2名,非公经济党员1名。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重视度不够”的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清醒,强化责任落实,增强使命担当。按镇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的要求,于2019年7月1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会议要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班子成员深入分管站所和联系村委会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二)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在镇党委的领导下,镇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突出问题,把专项整治、脱贫攻坚纪律保障、危房改造资金清理、农村信访等工作抓紧抓实,大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实利益。一是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管理,2019年玉屏镇集中培训村级财务管理人员1次,把着力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完善村级财务规章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作为主要培训内容,同时,加大对村级财务审计与监督的力度,2019年玉屏镇纪委对6个村委会开展村级账务随机清查工作,要求村委会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在监督村级财务规范管理上精准发力。二是建立健全个人重大事项汇报和工作八小时外监督等机制,突出重点,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机制,狠抓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建设情况。通过长期不懈的加强党性教育、政德教育,着力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政治担当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到关键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019年镇领导班子深入分管站所和联系村委会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与村干部及站所负责人交心谈心70余次。
四、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精准帮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大对挂包干部的培训力度,2019年共开展对挂包干部及挂联单位,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的业务培训5次,进一步深化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挂包干部对脱贫攻坚的认识,强化挂包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动性,明确挂包干部的责任,扎实开展精准帮扶、精准扶贫工作。挂包干部深入挂包户每月不少于1次,充分利用进村入户的机会,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让挂包户对脱贫攻坚政策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7月15日前,向玉屏镇辖区内的村民小组选派脱贫攻坚“组长助理”96人,协助村民小组组长对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任务牵头抓总,组织协调挂包干部开展工作,包保到底,重点为包发现问题、包解决问题、包卫生整洁、包讲清政策、包举证迎检。为精准帮扶加强工作力量,压实工作责任,为如期实现全镇高质量脱贫摘帽目标添砖加瓦。
(二)关于“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脱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2019年6月28日召开玉屏镇村党支部及村小组干部脱贫攻坚政策宣讲大会,让基层干部进一步掌握脱贫攻坚政策,统筹安排理论宣讲、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扩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的覆盖面,真正让老百姓对脱贫攻坚政策入心入脑入行。二是做好群众在脱贫攻坚领域信访诉求的解释工作,排查信访突出问题,落实包案部门和责任人。按照“五定”即定责任单位、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方案、定结案时间、定结案标准,“五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思想疏导、包稳控、包劝返的要求,做到亲自调查、亲自协调、亲自研究,积极做好信访人的疏导稳控工作,化解矛盾,2019年全镇共收到信访件10件,现已全部核实了结,未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三)关于“动态管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部分台账资料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标准,围绕“六个精准”,紧盯“错评”“漏评”“错退”等问题,重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严格执行识别程序,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村级脱贫攻坚台账资料归档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对历年档案资料及时查缺补漏,完善贫困户“一户一档”等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2019年脱贫攻坚退出的检查考核等档案规范齐全。
(四)关于“驻村工作队员工作作风、纪律有待改善”的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加强驻村队员请销假、外出报备、安全等管理,严格执行驻村队员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作风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二是按要求加强驻村队员培训,不断提升驻村队员对脱贫攻坚政策把握能力。三是按要求开展“三讲三评”,强化驻村队员责任担当,深入了解村情、民情、户情,切实发挥驻村队员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
四、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不足,宣传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破除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错误思想,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引起共识。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线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二)关于“监督检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和处理。二是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区域、场所摸排清楚,整治彻底。三是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公安、司法等部门已按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对高危人群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225160;邮政信箱:屏边县建设路92号玉屏镇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285872198@qq.com。
中共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委员会
2019 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