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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0314
  • 发布机构
    县委巡察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13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教育工委(屏边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9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县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校园安全、学生营养餐监管等工作,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党组成员合理分工,切实担当履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工作取得突破。二是选人用人时,选择有担当精神、奋发有为、认真负责的中层干部,选好教育体育事业的中坚力量,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地推动教育体育各项工作。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认真学习宣传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和精神。二是重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要求完成“两学一做”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三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切实加强对教师思想教育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减少信访事件发生。

  (三)关于“政治意识不强,对县委巡察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工作,充分认识到县委巡察组是代表县委在巡察,是代表县委在找问题、提意见,不麻痹大意,坚决把巡察意见反馈后的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推动教育体育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树立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辅相成思想,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要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亲自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拒绝相关台账造假。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不断增强党员意识。严格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新党员,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动摇,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走样,“三重一大”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做到会前沟通、会上讨论、集体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坚决杜绝“家长制”“一言堂”,局办公室、教育工委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并规范管理。计财科加大对建筑工程档案资料严格管理力度,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资料进行认真收集整理并分类分项目归档存放,规范工程资料台账管理。对今后的建设工程合同进行规范,明确建设工程合同总价和单价等内容,合同严格执行国家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规范。对今后建设工程项目谈判会议签到进行规范,严格执行一个工程谈判一个会议签到册,如实填写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时间、谈判人员。严格项目谈判时间和会议签到册时间相对应,与建设合同内容相对应,做到会议签到册客观、真实。

  (三)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强化党建基础工作,注重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严肃组织生活制度,尤其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参加支部活动。局党组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开展党组织学习活动,局领导班子按照要求为挂钩村党组织上党课。同时,建立完善组织生活相关台账资料。

  (四)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重视政治学习,防止流于表面,拘于形式,防止党内政治生活的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保证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强化对党性修养的重要性认识,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追求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理清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切实纠正行动上的偏差,使“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对党忠诚、为党奉献”成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行动自觉。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尖锐武器,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实事求是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相互沟通中化解分歧、凝聚共识,不断提高自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加强与党员谈心交流,了解工作困难,倾听意见建议,不断增加了解、增强信任、增进团结。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领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厘清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按要求与各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对2018年县教育系统内部党风廉政考核不合格的4个学校(屏边二中、屏边五中、和平中心校、跆博文武学校)进行整改,已于2019年9月完成整改。

  (二)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性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执行班子成员议事决策、集体决定规则,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管理原则,细化职责分工,增强班子成员担当精神、责任意识和执行刚性。以县第一中学民族中学“9·21”校园欺凌事件为戒,逐级压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主体,建立联合公安局、宣传部、司法局等多个职能部门的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督查机制,实施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综合治理。明确要求全县学校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严守学校大门,严查宿舍管理,防范扰乱校园秩序、威胁学生安全的行为发生。坚持立德树人育人理念,强化学校分管思政领导、政务主任、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政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带入学生日常生活。针对原县教育局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被全国通报批评的问题,由于原教育局缺乏专职技术人员操作维护,网站已于2017年初彻底关停,目前教育政务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定期通过屏边县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苗乡屏边公众号公开发布。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对各学校监督检查、问效力度,严肃追究问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大对学校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学校财务工作规范管理,规范学校财务“收支两条线”的控制。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力争每年对学校财务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财务管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

  (四)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摒除“九龙治水”“各扫门前雪”的卸责思想,严格执行《屏边县教育局干部职工管理规定》,对出勤请假、值班安排、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严把关。力求会议办得井井有条、无微不至,做好会务安排、文书制作、会场布置、记录签到、总结梳理等工作。以方便领导决策、提供规范参考为中心,提高文档管理水平,完善分类登记、收发跟踪、统一归档流程。充分发挥局机关联络站QQ群、机关微信群在综合协调、督办催办科室完成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一些综合性强、兼容面广的工作,调动各科室群策群力与教育中心工作合拍和调,对一些亟待解决、困难阻滞的工作,多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勤跑勤问勤思勤学,营造紧密依靠、合作沟通的良性工作氛围。加强监管,确保人员按时到岗、不漏管,严格执行《屏边县教育局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请假审批,科室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长批准;请假2—3天的,经科室长同意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报局长审批。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屏政办发〔2014〕75号、屏政办发〔2016〕17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相关票据审核,拒绝不合规、不完整票据报账及资金支付,杜绝公务报销凭证不完整等情况再次发生。节约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超预算列支。

  (六)关于“执行工会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红河州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将控辍保学纳入对各乡镇年度教育目标管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好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落实联防联控联保机制,合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二是认真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开展“摸清底数行动”,切实把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底数摸清、情况搞明。三是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清零行动”,加大劝返复学工作力度,运用好依法控辍保学“四个程序步骤”,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四是完善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办法,为辍学复学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

  (二)关于“挂包干部深入挂钩户开展调查效率、质量不高,个别‘明白卡’不明白,填写内容不详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屏边县扶贫办公室转发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遍访行动抓实“户户清”的通知》(屏开组办〔2019〕7号)文件通知要求,对全体挂包干部职工开展“户户清”入户调查相关知识培训。二是结合《屏边县2019年“挂包帮”“转走访”每月工作主题》,每月走访1次,加大对挂包户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三是深入挂包户认真开展核查“六清”情况,实行每月动态管理,对明白卡及时核实完善和更新。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面

  关于“领导班子及成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扛起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作为教体系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实检验,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和贯彻中央决策部署。通过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列出清单,让教体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再学习、再深入、再部署,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深化对专项斗争的政策领悟和重大意义理解,强化对黑恶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认识,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成立教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屏教发〔2019〕9号)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追责问责,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到位的思想问题,确保全县教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三是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县教体局领导班子及成员正确处理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分管领域工作的关系,找到其平衡点,使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并取得实效。四是完善台账资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扫黑办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注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痕迹的收集整理,切实规范档案台账资料。

  六、其它方面

  关于“县第一中学民族中学相关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值日值班制度。按照《屏边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屏教党工联发〔2019〕1号)文件要求,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不少于1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局每季度组成督查组不少于1次的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要求学校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配足配齐宿管人员和值班人员,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和教师、班主任、宿管人员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值守和学生请销假制度。二是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强化学校日常管理规定。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认真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按照相关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三是加大巡查跟踪力度,高度重视住宿学生监管。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时段学生就寝前点名和上课前对学生宿舍进行巡查,并做好每一次的巡查和点名记录;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当班人员若发现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汇报情况。值班领导和班主任在得知情况后,要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尽快了解学生去向,确保学生安全返校;要求各学校对学生安全管理中漏洞进行认真摸排和整改,县教体局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严肃追责问责。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实际,完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从学校领导到教师、宿管人员、门卫要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落实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221434;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卫国路31号屏边县教育体育局六楼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