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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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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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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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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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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公示
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兹有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屏边人民路分店、文华路分店以及屏边康景药房,向我局提出申请为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39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红人社发﹝2016﹞122号)等规定,经审查评估,拟同意上述药店为我县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即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3日。凡对上述定点医药机构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单位地址:屏边县玉屏镇香榭路6号,邮编:661200
联系人:罗树平;联系电话:0873-3225716
附:上述3家药店红河州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定及量化评分标准表﹝2016﹞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28日
附件【附件2药店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