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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56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的有关精神,对照《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2020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情况。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已按考核指标要求做好运维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2020年第四季度检查通报中均评为“合格”。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四季度,全县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3个,分别是:“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微信订阅号、“屏边警方”微信订阅号、“屏边警方”新浪微博,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100%。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四季度,县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未收到留言;政民互动平台“县长信箱”收到信件11件,办理回复11件,未出现超时限办理回复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按时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四季度,县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部门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81条。其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4条、县财政局30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18条、县自然资源局17条、县卫生健康局14条、县水务局12条、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10条、县民政局9条、县扶贫办5条、县司法局4条、县教育体育局7条、新现镇3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3条、县发展和改革局2条、县审计局2条、和平镇1条、新华乡1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1条、县公安局1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条、县交通运输局1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条、县应急管理局1条、县林业和草原局1条、县医疗保障局1条、县地震局1条,其他部门未公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动公开意识仍然薄弱。部分乡镇、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处于被动阶段,导致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比如,重点领域栏目中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的“旅游市场持续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专栏、文化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专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的“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专栏”等栏目都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二)公开质量仍然不高。部分乡镇、部门对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公开内容有严重表述错误、错别字、语句不通、内容前后不相符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按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强化信息发布前审查和信息发布后检查工作,多措并举层层把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错别字、漏字等情况。

  (二)进一步规范平台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工作,政务新媒体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运维工作,确保平台健康有序运行。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新开设政务新媒体的乡镇和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做好运行管理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自查整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请涉及部门于2021年3月5日前按程序提供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联系人及电话:吴培伦,3222339。电子邮箱:pbxzwgk@163.com。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