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屏边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设计室拟向屏边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人自2021年1月13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联系人:翟亚琦,联系电话: 13988009812。
屏边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设计室清算组
2020年1月11日